張育華 2012-08-14 01:01:47 特休的休假有規定按照比例休的嗎? 我去年4月1日到職,到今年8月31日離職,因為在7月中才辦理完交接,而我從8月初陸續會會請完7天的特休,可是園方卻說特休7天不可在一個月內請完,而且說是今年4月到8月必須按照比例請特休,所以說我只有4/12*7的休假日也就是說往後的4天特休因為我的離職而喪失了權利,如果這2.3天的特休請完往後的休假我就必須以事假來計算,請問:園方這樣是不是已違反勞基法,如果未休完的4天特休,園方是不是該付給勞方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