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限制雙重國籍 李復甸指沒必要

大法官限制雙重國籍 李復甸指沒必要
更新日期:2011/04/12 19:01 蕭介雲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針對大法官陳碧玉曾有雙重國籍的提名爭議,監察委員李復甸今天受訪時以中研院為例指出,連接觸國家機密的中研院院士、院長都可以有雙重國籍,大法官為何不可以?況且在鼓勵國人到全世界發展之際,更沒有必要以雙重國籍為對台灣不忠,只要是人才都可以為國家做出貢獻。


李復甸說,陳碧玉具備美國會計師執業、CEO等經驗,加上是刑法專家,其專業與經驗,都非常適合出任大法官。


日前總統府提大法官,結果規劃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因被質疑曾在審理三歲女童遭性侵案時做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的爭議判決,引發社會譁然,並緊急更換提名人選。另外,其他被提名人中,陳碧玉過去曾有美國籍和永久居留權、羅昌發則是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雖然也都已經放棄,但仍引發爭議。


李復甸今天在接受「環宇人物現場」專訪時,舉以色列為例說,大部份以色列人有美國或德國籍,甚至出任部長也不需要放棄國籍。他認為,以此雙重國籍來衡量忠誠度並不適合。同時國籍法規定,中研院士、院長、大學校長都可以有雙重國籍,中研院也不乏接觸國家機密的機會,但為何大法官一定不可以?「這樣的邏輯並不通。」


「國籍法鼓勵對外移民,容忍兩個國籍,應該是出於保護國人和得到對國家貢獻的考量。」李復甸強調,台灣地狹人稠,向外移動是必然的狀況,以此作為大法官提名的限制,「是不必要的考量」。


至於邵燕玲一事,李復甸則強調,法院判決時會受限法律規定與先前判例的影響,做出該項判決可能與現在的民意有落差,但是從法律的角度,邵燕玲所做的性侵案判決,在司法內仍屬多數,並非特異的判斷。


但是重點應在於如何重新修法或建立新的司法觀念的問題,李復甸指出,單純以此就貼上「恐龍法官」的標籤,讓她因而失去出任大法官的機會,可能太過頭了。


  • 我看他是另一個需要被查的
  • 被李監委教過...
    他是位政治立場非常鮮明的人士
    此番言論有可能為馬政府緩頰..(畢竟..馬自己還有綠卡疑慮...)
    而且按照他的邏輯...上至總統下至公務人員都可以有雙重國籍...
    以國籍法來論定"大法官應是否可有雙重國籍"的邏輯是錯的..
    照他這樣說..有瑕疵.該修的是國籍法吧...
    不過立法院一黨獨大...想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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