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稍微懂法律及英文的人幫我一下..
不好意思!可否幫我翻一下!
我的主管於2006/8/7告知我因個人performance因素,要求我2006/8/18離職.
我被不公平的對待.
1.perfornace因素與事實不符.
2.未告知情況下於2008/8/14取消我的ID Card,電腦,手機,使我無法上班.
3.我懷疑要求我2006/8/18離職是為了省下sign-on bonus.
請你給我協助或者我可尋求法律幫助
我的主管於2006/8/7告知我因個人performance因素,要求我2006/8/18離職.
我被不公平的對待.
1.perfornace因素與事實不符.
2.未告知情況下於2008/8/14取消我的ID Card,電腦,手機,使我無法上班.
3.我懷疑要求我2006/8/18離職是為了省下sign-on bonus.
請你給我協助或者我可尋求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