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助!法律人士!
請問各位懂得法律的大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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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於97年在A公司工作,年底因為無法領到薪資而自動離職,但老闆積欠薪資約二十多萬!至今快四年了,家人過去陸陸續續都有至A公司跟老闆討錢,老闆就一副我沒錢你要怎樣。<br />
現在家中真的急需要用錢,但是去A公司討錢老闆一副沒錢要把我們打發走!<br />
我們已經無法忍受了!請問我們可以尋求哪方面的協助,或採取哪方面的法律途徑呢??<br />
麻煩大家幫幫我們忙好嗎??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