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
林進德醫師烏龍被訴,審判無罪定讞,車禍腦部受傷女生無據指控,跟診護士及北榮電腦紀錄作證,還他清白,但名譽嚴重受損。<br />
基隆黃姓婦人生產,指控醫生誤判,使用真空吸引輔助器不當,導致她剖腹產後胎兒有缺氧、大腦出血、腦性麻痺等永久生損害,求償一千四百多萬元。法官根據專業鑑定,認為醫生判斷及醫療過程並無疏失,駁回她的請求。<br />
陳姓國小老師數年前因車禍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醫生未察覺患者有骨折致出現後遺症,患者事後提告要求賠償3000多萬元,台中地院今天判准賠償233萬多元。<br />
有一名醫師剖腹生產後能殘留一棉絮在腹腔,造成婦人腹內局部發炎化膿,而被刑事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但婦人仍揚言要民事求償二千萬,To err is human犯錯是人性,to forgive is divine寬恕是神聖,趕盡殺絕,真是應了今諺:「第一賣冰,第二告醫師」。<br />
前衛生署長林芳郁提倡的「醫療風險救濟基金」,人去樓空已經胎死腹中,又尚未得到當今為政者的共識。未來纏訟期間,醫師所歷經的眾律師、檢察官或法官中,只要有一位能瞭解「醫療風險理論」,或許對裁判結果有加速轉機,提早落幕之效,否則醫師常事人只有靠法院的自由心證,及祖上積德才可能全身而退,否則可能連醫師本行都無以為繼了。到最後終有一天,台灣社會只有等僅存的醫美醫師來動癌症根治手術,保證民眾命在旦夕,而且朝不保夕。<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