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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公司貨的諾美婷

我在網路上找到下列文章,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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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是下列(可供查證),也有整篇報導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pic/940524-fat/40349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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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培德國廠  不可能擅自出貨             寄給朋友 

 


記者(陳惠惠、魏忻忻╱台北報導) 

   涉嫌在網路販售假減肥藥「諾美婷」的「小護士」張美婷,昨晚被警方查獲,將函送法辦。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昨晚表示,嫌犯若假冒護士之名,可能還犯了詐欺罪。

「小護士」向警方辯稱取得的是德國原廠藥,但衛生署藥    處表示,只要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品,就是禁藥,最高可處以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兩千五百萬元罰金。

亞培藥廠經理王孔志也指出,沒有衛生署核准的藥證,不可能向國外藥廠進口藥品,更不可能報關。他強調,亞培德國藥廠僅接受亞培分公司訂貨,台灣已有亞培分公司,亞培德國廠不可能接受他人訂貨。

「小護士」販賣的假藥品外包裝是德文,內裝卻是英文,亞培指出,若是亞培德國廠在當地販賣的真品,內外包裝應該都是德文。台灣進口的諾美婷真品則是英國廠製造,德國廠包裝,在德國當地就完成中文包裝,直接進口。

除了違反藥事法,薛瑞元則表示,若嫌犯真是假冒護士之名,則有詐欺之嫌,就算她真的是護士,按護理人員法規定,網路賣藥這種違法行為很可能涉及業務上違法或不正當行為,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嚴重時還會撤銷其執業執照。

薛瑞元說,違反護理人員法部分,無須等待法院判決,只要有足夠證據,衛生署就會請地方衛生局開罰。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本報昨天報導網路諾美婷是偽藥,衛生署表示,已與警政署及台灣高檢署合作,針對所有網路賣藥布線偵蒐,希望遏阻網路賣藥歪風。

衛生署九十三年至今查獲廿件網路賣藥案件,卻只有兩件抓到嫌犯,是台北市的同一家藥局,最後是以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來罰,兩案併案處理罰八萬元。

藥政處說,網路賣藥由於不知藥品來源,也不知賣家為誰,風險極高。

另外,藥政處也設置「藥物資訊網」(網址為druginfo.tmu.edu.tw),提供五千兩百項藥物的實體外觀,以及諾美婷等十八種最常被仿冒的藥品真偽辨識圖檔(網址為www.doh.gov.tw/cht/medicine.htm),供有需要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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