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打算聯合在一起開新公司來跟原公司搶生意?怎麼辦??

本來已經有一堆假的商品在市面上~~
但是卻無法將這些假的貨源抓到,一網打盡~~

現在一堆離職的員工抓住公司對仿冒品束手無策,所以打算集體離職共同開設新公司,大膽放心的去造假~~
SO~~

懂我意思嗎??

怎麼辦??
  • 我弟弟在知名電子上班

    一台機器進新廠,可以被分解後,零件全部仿冒出售

    無解

    就等待時間考驗品質∼




    唉∼
  • 蛤...真糟糕...
    不過這是智慧財產權吧!!!!!!
  • 我在電子業

    這麼作是違法的

    當然是公司法令

    因為當初我們都有簽定這樣的合約

    例如不能謝露公司的機密等等

    反正這種事,是絕對不行的

    如果他們在進公司之前有簽定這樣的合約

    可以告他們

    如果你們公司夠大

    就讓他們在同業混不下去

  • 所以說
    前(錢)進大陸真是一種錯誤
  • 嗯...所以台商的公司主管最好不要是大陸人,
    因為他們的品德操守很讓人懷疑.
  • 真過分!!!!!
    不過既然沒有加註"不可洩漏公司機密"
    自己是真的也站不住腳..
    只能觀看對方是否有倫理道德了
    (不過看樣子是沒有..)
    台灣被人笑說是仿冒王國
    大陸才誇張吧..
  • 這在大陸是非常普遍的行為

    如果你資本不太  就小心了...
  • 競業條款在大陸應該是just  for  guidance,就算簽了也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效用吧,來大陸就要有心理準備阿,大陸人不惜一切要讓生活更好,在我們看來他們是忘恩負義、過河拆橋,但是我覺得這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文革都可以鬥爭親生父母,何況我們在她們眼裡是來剝削她們來賺錢的呢...
  • 神木的話:
    競業條款在大陸應該是just    for    guidance,就算簽了也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效用吧,來大陸就要有心理準備阿,大陸人不惜一切要讓生活更好,在我們看來他們是忘恩負義、過河拆橋,但是我覺得這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文革都可以鬥爭親生父母,何況我們在她們眼裡是來剝削她們來賺錢的呢...

    ~~~~~~~~~~~~~~~~~~~~~~~~~~~~~~~~~~~~~~~~~~

    哎~~

    只能期盼你們的資本額夠大~~

    商譽夠好~~

    捉得住老顧客~~

    這樣才能讓他們在同業裡站不住腳

    大陸人真討厭

    我們採購都不接大陸人電話的~~

  • 看到這篇就知道大陸來的
    我們家以前下游廠也被這樣搞
    搞出一家來跟東家打對台
  • EveLynLoVe的話:
    神木的話:
    競業條款在大陸應該是just        for        guidance,就算簽了也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效用吧,來大陸就要有心理準備阿,大陸人不惜一切要讓生活更好,在我們看來他們是忘恩負義、過河拆橋,但是我覺得這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文革都可以鬥爭親生父母,何況我們在她們眼裡是來剝削她們來賺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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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的沒錯,其實我們公司好像也有簽類似不可洩露公司機密的條款,但是這似乎沒用~~~在大陸來説,這套是行不通~~~沒人理你這套吧?!

    而且即使在大陸註冊了什麽什麽專利,別家公司跟你用相同的外觀,也無法告成功~~~搞不懂是我們的問題還是大陸律師實在有夠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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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智慧財產權,本來就是大陸這邊比較缺的
    神木大說的競業禁止在這裡概括的可說是just  for  guidance沒錯
    因為必須有配套∼在薪資裡面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打上這條
    在離職時(至少)對重要幹部應該還是有一手∼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在這裡補作功夫也是可以的
    但是一定要有相對的對價∼
    比方平常在薪資結構中就要劃分出一個「保密費」
    按月發給
    或者在最後解職時
    一次性給付(以書面敘述用途,以免跟一般性的「經濟性補償金」混在一起)要一次性給付一筆競業的補償費用
    至少
    在大陸智權相關法規未齊全時
    這樣的動作
    可以在民事訴訟上面做出部份補救

    並且,這裡的公司法概念也不周全
    在台灣,就算不特別作競業禁止的書面約定
    如果是高階經理人
    在公司法中直接就有競業禁止的法定約束
    這裡?
    算了吧

    不過話說回來
    可能也是公司在過去處理這類事件
    並沒有認真看待
    以致於沒有殺雞警猴的結果
    離職員工群起反噬(或者在職員工根本就想也一起離職)
    唉唉∼
    為什麼?
    因為我們公司處理水貨的態度也是一樣軟弱
    公司正品竟然會被水貨幹掉∼∼離譜∼∼∼
    有感而發∼

    EveLynLoVe大說的商標問題
    這個很難解釋
    不過這裡的商標概念,確實跟國際接不了軌
    對於註冊這檔子事,「行政」干涉解釋(不是說我們行政法/行政機關的概念唷,到過大陸的大大應該就了)的相當不法治,短期內是難解的啦)
  • To:  all

    這種事情在大陸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不是只有大陸人才這樣...
    我也有見過台灣人玩這種的....

    此問題也不是無解....
    事前簽約  防君子防不了小人

    一就是玩死他們
    二就是玩合作

    前進大陸不是錯誤  ,  沒能力的人前進大陸才是錯誤

    這個問題如果搞不定  ,  我勸你收一收回台灣
    因為你還是有可能會再遇到

    說話直接點..  勿怪
  • 可是我不這樣想
    理論上
    的確
    這些人全世界都有
    但是發現在大陸的
    太頻繁一點
    像我這種與世無爭的
    都可以發現下游廠商
    被大陸人這樣的情形
    那個機會真的是太大一點
  • 如果產品是外銷的話
    看他們賣給誰
    然後發函給他們的客人說他們侵犯專利
    公司要控告他們  這樣老外就會怕不敢買

    如果是內銷的話
    有專利的話  可以到法院告
    不過要花錢疏通
    沒專利的話
    只能打價格戰  流光他們的血
    畢竟你們資本應該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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