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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5不1要」在手 拍婚紗不當冤大頭

轉自  168
http://wed168.wed168.com.tw/j_tk/showa.asp?Rid=74167&Bid=1&page=1

六月又是結婚旺季,許多新人早已拍好婚紗照,而對於預計年底結婚的準新人而言,也開始著手婚紗業者的挑選,在面對各業者強力促銷下,消基會提醒新人們,在選擇婚紗包套時,應該要把握「五不一要」的大原則!
 
 根據消基會統計,過去消費者與婚紗業者最常發生的消費糾紛,包括了禮服新舊問題、損害賠償問題,以及服務範圍糾紛,另外還有:外景拍攝地點更改、拍攝失敗、未能屢約的付款問題,契約解除時的定金歸還問題,肖像著作權問題,甚至是簽約以後,業者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等等。
 
 消基會建議,新人們在高高興興挑選婚紗攝影業者及婚紗包套時,應該要把握「五不一要」的原則。
 
 「要」保護自己的第一關,就是契約簽訂時,將業者版本和政府版本多加比較,才能確保契約的公平性,一定要仔細審閱,倘若未來有糾紛,也可以因此提出證明,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在「五不」方面,第一、不要只看一家,第二、勿因優惠價格而付出過高定金,甚至全數付清,三、不要輕易放棄審約期,簽約和付定金前,消費者有權利要求五天以上契約審閱期,四、業務口頭承諾,要求白紙黑字寫下。五,不要交付超過總價二成的定金。
 
 消基會提醒,民法規定,拍攝婚紗屬於承攬契約,在雙方簽約之後,婚紗公司的服務內容必需依照契約上進行,如果服務內容有瑕疵,新人可以依民法要求限期改善補救、解除契約、甚至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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