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變聰明了!
因為中國官方明白許多台灣人到大陸工作,
也就是在大陸的台灣幹部們!
其薪資由台灣發放不是中國大陸,所得收入全在台灣,
只在台灣申報所得收入即可!
所以中國大陸自2005/10/01開始,
明令每年台灣人在大陸停留超過120天/年
(是否是120天我得去公司check,明天再po正確訊息)
就要課徵所得稅,
此法令無關台灣或公司的法令規定,
而是設立在大陸的台商們為了符合大陸的法令規定,
會犧牲這些台幹們的福利,
就我所知,大陸規定停留天數之外,
大陸官方認為台幹們的薪資不可能只有RMB1000~3000,
要求提高台幹們的薪資以利他們課稅!
中國大陸則會調閱出入境記錄情形來課稅,
台灣的雇主會犧牲長駐大陸的台幹們的福利了,
我們公司也決定長駐大陸的台幹將不投保台灣勞健保,
轉而在大陸投保社會保險!
重覆課稅的問題,對業主來不是問題,
我的老闆則認為那是員工自己的問題,
而未盡告知之義務,
以致長駐在大陸的台籍幹部不知道這些訊息吧!
這項法令實施之後,最大的影響是,
大陸鼓勵台商們顧用在大陸落地生根的台灣人,
等同於移民至大陸的台灣人有相對優勢,
因雇主可以不用負擔"在大陸落地生根的台灣人"
在台灣的勞健保費及大陸社會保險費用,
對業主來說絕對節省了一筆"支出費用"
畢竟台灣勞健保以及課稅問題對這類型的"台灣人"
來說不那麼重要了!
這是目前我知道的訊息!
"所以公司會另外在該商業保險的人壽公司幫我們存一個像勞保局那樣的帳戶。"
-->至於這個問題,恐怕得問勞保局了,
個人不認為這對勞方是優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