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補助

單親家庭補助 

問:本市單親家庭皆可申請政府相關補助嗎? 
答:本市單親家庭補助對象係指獨力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之中低收入單親家庭,至於所稱中低收入單親家庭,係指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之單親家庭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全戶人口存款本金未超過一定金額,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父母一方死亡或離婚,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獨力照顧其生活者。
(二)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其生母自行撫育,負擔其生活者。
(三)非婚生子女雖經生父認領,但僅由父或母之一方實際照顧者。
(四)父母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且未經銷案達六個月者。
(五)父母一方被處一年以上之徒刑且在執行中者。
(六)父母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七)被單身收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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