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的規定,保個人覺得沒有多久就會被踢出社團!
一.
得罪社員網聚先罰三杯;罰了酒,氣就要消喔!
↑我可能會因為要找酒喝,而故意得罪社員。
二.
硬灌社員酒者超過三次,不得參加網聚
↑我想灌酒的對象是現任「社長」張等待美女及現任「公關」愛跳舞美女,應該不算「社員」吧!
三.
借酒裝瘋者超過三次失態,不得參加網聚
↑我很快就會超過三次了。
四.
發生嚴重口角或鬥毆行為,違者退社
↑我借酒裝瘋的行為可能會引發別人產生嚴重口角或鬥毆行為。
五.
絕對尊重女性社員之權利及意願,違者退社
↑請問女性社員之權利及意願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