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的禮金問題
請教大家一些禮金的問題
第一
我這次結婚很簡單,登記加上請雙方重要親友吃飯,不收紅包
我的主管知道我要結婚了,包了3600元給我
我說我不收紅包,他還是說一定要收下
過幾天我想買個巧克力喜糖給他,然後把3600還給他
這樣會不會很失禮?
第二
如果你們之前都有收紅包,
之後有包紅包的對方沒有宴客的話
需要把當時收到的禮金包回去給他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