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大媽170億股票 落呂安妮及3子女口袋
王文洋代管 大媽170億股票 落呂安妮及3子女口袋
蘋果日報
2011年12月27日 下午4:10
【姚惠珍、張欽╱台北報導】《蘋果》接獲讀者爆料,提供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大房王月蘭贈與契約書,指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將大媽王月蘭名下8成7的台塑三寶(台塑、台化、南亞)持股數,於去年2月5日轉讓給自己3名子女王泉仁、王思涵、王泉力及女友呂安妮。以昨收盤價估算,贈與股票市值高達170.1億元,王文洋昨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基於王月蘭的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產贈與王思涵等4人,對於贈與總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李文中強調,王文洋於2005年取得王月蘭授權書,可全權處分(如交易、贈與)她名下資產,且王文洋與大媽情同母子,身為代理人依法為大媽爭取遺產並按其意思處理財產,「沒有違法。」
契約有失智大媽簽名
據爆料者提供王月蘭(92歲)贈與王思涵等人的契約書,她已於2010年2月5日將市值約232億元(爆料人依今年5月三寶股價估算)的23.43萬張三寶股票,轉讓給王文洋3名子女與女友呂安妮。爆料者稱,贈與契約書上僅見王月蘭簽名與蓋章,並無代理人王文洋簽名與蓋章,爆料者懷疑2008年6月王月蘭被診斷失智且無法自行簽名,如何「贈與」名下8成7三寶持股給王思涵等4人?
爆料者質疑,若王文洋以王月蘭代理人身分轉贈她名下資產給自己子女,恐有自肥之嫌,因此未以代理人身分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
名下87%股權已轉讓
《蘋果》昨求證王文洋是否知悉王月蘭名下8成7三寶股權已轉贈王思涵等人,他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王文洋)知悉,是基於王月蘭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產轉讓贈與這4人。」但對於轉贈多少三寶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針對爆料者質疑王月蘭股權轉讓給王思涵等4人,轉讓總張數為台塑3.8萬張、南亞10.72萬張與台化8.9萬張,李文中代王文洋表示:「不評論轉讓多少張數,但王月蘭取得全部財產為150餘億元(應為王永慶過世時2008年10月15日估算),且須扣除王瑞瑜(三房次女)擔任負責人的宏敏公司刻意不交付8 億餘元,絕非爆料者所言300億元,應予澄清。」
李文中轉述王文洋意見說,為王月蘭處理契約時,均有表明代理意旨,且經台北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認證,也在她贈與契約書中簽名蓋章。但《蘋果》取得的贈與契約書卻無王文洋簽名蓋章,《蘋果》將爆料者提供的文件傳真給王文洋後,他透過李文中表示:「沒見過這文件,至於上面王月蘭的簽名,如果有承辦人員依據贈與契約去辦理股票移轉過戶等事宜,於辦理過程中書寫王月蘭的姓名,(王文洋)不會知情,只要辦理結果與贈與契約相符就沒問題。」
三房批連養老金都拿
三房委任律師宋耀明上周指出,代理人責任應是確保受代理人利益,若代理人將受代理人資產轉讓給自己或自己子女,等同侵害受代理人權益,恐有違法之嫌。
對此,王文洋胞姊王貴雲上周接受《蘋果》查證時大喊三次:「完全不知情!」即掛電話。王永慶三房李寶珠次女王瑞瑜則以「宏敏積欠王月蘭8.2億債權是王月蘭資產,他們不能連這個都轉給王思涵等人,總要留錢給王月蘭養老吧,這是王月蘭的。」間接回應。
至於是否涉及自肥,台北地院民事庭一位法官說,王月蘭當初與王文洋簽訂授權書中,已將《民法》規定須特別授權程序的行為,包括財產買賣、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等權限,以條列方式授權王文洋行使,「所以王文洋的確可代理王月蘭,處分她名下所有財產。」
而王文洋每次代理處分王月蘭財產,簽名形式不一,因王月蘭已同意王文洋代她簽名用印,因此王文洋是否須附註代簽,影響不大。
王月蘭資產轉移大事記
★2005/08/02:王文洋取得王月蘭授權,可全權處分王月蘭資產。
★2008/06/16:王月蘭經醫院診斷有失智症。
★2008/10/15:王永慶考察台塑美國公司期間驟逝。
★2009/06~2010/10:家族達成共識,王永慶約600億市值遺產中,夫妻差額請求權由王月蘭提出,取得約300億元,再將其 150億元贈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各75億元,兩人表達可繼承資產直接由王月蘭贈與楊、李近40名親友。其間,王月蘭於2010年2月5日及8日將其三寶 87%股權,贈王文洋3名子女及女友呂安妮,贈與稅14.74億。
★2010/11/11:王永慶遺產全數分割完畢並過戶,王月蘭完成手續,贈與稅13.05億元,其名下仍有4.75萬張台塑、11.44萬張南亞及10.28萬張台化股票,以當日市值估算約230億元。
★2011/12/26:王文洋透過律師李文中向本報證實,王文洋基於王月蘭授權,代她將名下持股贈與上述4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蘋果日報
2011年12月27日 下午4:10
【姚惠珍、張欽╱台北報導】《蘋果》接獲讀者爆料,提供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大房王月蘭贈與契約書,指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將大媽王月蘭名下8成7的台塑三寶(台塑、台化、南亞)持股數,於去年2月5日轉讓給自己3名子女王泉仁、王思涵、王泉力及女友呂安妮。以昨收盤價估算,贈與股票市值高達170.1億元,王文洋昨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基於王月蘭的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產贈與王思涵等4人,對於贈與總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李文中強調,王文洋於2005年取得王月蘭授權書,可全權處分(如交易、贈與)她名下資產,且王文洋與大媽情同母子,身為代理人依法為大媽爭取遺產並按其意思處理財產,「沒有違法。」
契約有失智大媽簽名
據爆料者提供王月蘭(92歲)贈與王思涵等人的契約書,她已於2010年2月5日將市值約232億元(爆料人依今年5月三寶股價估算)的23.43萬張三寶股票,轉讓給王文洋3名子女與女友呂安妮。爆料者稱,贈與契約書上僅見王月蘭簽名與蓋章,並無代理人王文洋簽名與蓋章,爆料者懷疑2008年6月王月蘭被診斷失智且無法自行簽名,如何「贈與」名下8成7三寶持股給王思涵等4人?
爆料者質疑,若王文洋以王月蘭代理人身分轉贈她名下資產給自己子女,恐有自肥之嫌,因此未以代理人身分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
名下87%股權已轉讓
《蘋果》昨求證王文洋是否知悉王月蘭名下8成7三寶股權已轉贈王思涵等人,他透過委任律師李文中證實:「(王文洋)知悉,是基於王月蘭意思代替王月蘭將名下資產轉讓贈與這4人。」但對於轉贈多少三寶股數則不予以評論。
針對爆料者質疑王月蘭股權轉讓給王思涵等4人,轉讓總張數為台塑3.8萬張、南亞10.72萬張與台化8.9萬張,李文中代王文洋表示:「不評論轉讓多少張數,但王月蘭取得全部財產為150餘億元(應為王永慶過世時2008年10月15日估算),且須扣除王瑞瑜(三房次女)擔任負責人的宏敏公司刻意不交付8 億餘元,絕非爆料者所言300億元,應予澄清。」
李文中轉述王文洋意見說,為王月蘭處理契約時,均有表明代理意旨,且經台北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認證,也在她贈與契約書中簽名蓋章。但《蘋果》取得的贈與契約書卻無王文洋簽名蓋章,《蘋果》將爆料者提供的文件傳真給王文洋後,他透過李文中表示:「沒見過這文件,至於上面王月蘭的簽名,如果有承辦人員依據贈與契約去辦理股票移轉過戶等事宜,於辦理過程中書寫王月蘭的姓名,(王文洋)不會知情,只要辦理結果與贈與契約相符就沒問題。」
三房批連養老金都拿
三房委任律師宋耀明上周指出,代理人責任應是確保受代理人利益,若代理人將受代理人資產轉讓給自己或自己子女,等同侵害受代理人權益,恐有違法之嫌。
對此,王文洋胞姊王貴雲上周接受《蘋果》查證時大喊三次:「完全不知情!」即掛電話。王永慶三房李寶珠次女王瑞瑜則以「宏敏積欠王月蘭8.2億債權是王月蘭資產,他們不能連這個都轉給王思涵等人,總要留錢給王月蘭養老吧,這是王月蘭的。」間接回應。
至於是否涉及自肥,台北地院民事庭一位法官說,王月蘭當初與王文洋簽訂授權書中,已將《民法》規定須特別授權程序的行為,包括財產買賣、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等權限,以條列方式授權王文洋行使,「所以王文洋的確可代理王月蘭,處分她名下所有財產。」
而王文洋每次代理處分王月蘭財產,簽名形式不一,因王月蘭已同意王文洋代她簽名用印,因此王文洋是否須附註代簽,影響不大。
王月蘭資產轉移大事記
★2005/08/02:王文洋取得王月蘭授權,可全權處分王月蘭資產。
★2008/06/16:王月蘭經醫院診斷有失智症。
★2008/10/15:王永慶考察台塑美國公司期間驟逝。
★2009/06~2010/10:家族達成共識,王永慶約600億市值遺產中,夫妻差額請求權由王月蘭提出,取得約300億元,再將其 150億元贈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各75億元,兩人表達可繼承資產直接由王月蘭贈與楊、李近40名親友。其間,王月蘭於2010年2月5日及8日將其三寶 87%股權,贈王文洋3名子女及女友呂安妮,贈與稅14.74億。
★2010/11/11:王永慶遺產全數分割完畢並過戶,王月蘭完成手續,贈與稅13.05億元,其名下仍有4.75萬張台塑、11.44萬張南亞及10.28萬張台化股票,以當日市值估算約230億元。
★2011/12/26:王文洋透過律師李文中向本報證實,王文洋基於王月蘭授權,代她將名下持股贈與上述4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