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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台灣沒跟上國際LTE潮流 專家:4G要盡快釋照

2011-11-18 

第4代(4G,4 Generation)行動電話執照是否提早釋照,吵得沸沸揚揚,不僅主管機關無共識,就連主要業者也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對。面對此一攸關我國數位匯流產業重要發展的時間表,專家分析,說「提早」釋照已經嫌晚,台灣根本就遠遠落後國際,在「法律無障礙」、「消費者需求大成長」及「帶動千億行動寬頻產值」前提下,越早釋出越好,其次才是討論如何釋出。

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拋出提早釋照議題,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的研究也顯示,只要透過良好的招標流程與設計,讓新進業者有機會進入並顧及公平性,配合頻道繳回,台灣的4G執照是有機會明年招標、104年商轉。

但負責釋照作業的NCC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卻澄清,4G發照時程早經行政院核定,NCC將依原訂時程釋照,最遲為2015年7月底前。另一方面,電信法規範了2G、3G、固網和數位匯流,4G尚未納入,本屆立法院確定來不及修電信法,換言之,釋出4G執照欠缺法源依據。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戴豪君指出,根據GSA(Global mobile Suppliers Association)全球移動設備供應協會統計,目前已有21國、35個電信公司開辦4G服務,包括鄰近香港、日本、新加坡,其中南韓更已有兩家4G,相對於其他業者早就商轉,台灣說提早,相較國際現況其實已經不早。

戴豪君表示,為什麼需要4G,和使用者習慣改變有很大關係,據日本野村總和研究所估計,智慧型手機(例如iPhone)傳輸量是傳統手機24倍、平板電腦(例如iPad)更是傳統手機122倍,消費者使用多媒體影音和照片下載需求不斷增加,預告了無線通訊量的成長將非常驚人,這是馬上需要面對的狀況。不只硬體、軟體,更包括消費者的需求面,使用量突增可以預見,萬一沒做好準備,屆時根本無法應變,畢竟民眾不善等待也不會等待。

外界將4G執照釋出解讀為「提早」,戴豪君提醒,99年11月行政院核定的「GSM執照屆期處理政策規劃方案」版本明文規定至遲不得晚於104年7月,代表的是deadline(底限),倒過來說,應該是越快越好,而非等到那一天才開始釋照。至於電信法沒有涵蓋4G,戴豪君認為法律上沒有規定不能發照,依現行電信法規定,4G發照應可循現行第一類電信事業營業執照的發照程序進行。

再從製造業角度來看,搭上4G列車,行動寬頻產業產值規模至少上千億元跑不掉,若依原定時程2015年才發照,再等兩年到2017年商轉,屆時全球已有248家業者投入,台灣卻才要起步,這對於向來是資通訊(ICT)產業優等生的台灣,幾乎難以想像。

環顧亞洲四小龍中,目前只剩台灣沒跟上國際LTE潮流,既然法律無障礙,台灣更沒有不衝的道理,即使所謂「提前」到101年釋照、103年商轉,都已經不知落後其他國家多少步了,台灣真的沒有再拖下去的本錢。
 
  • 牛步台灣快被踢出四小龍
    牛步台灣快被踢出四小龍
    社論-發放4G執照 還在踱牛步
    2011-11-08 

    當全球的產業趨勢與民眾使用習慣,由PC轉向行動裝置,同時,電腦、電視、手機的「三螢合一」、數位匯流、雲端科技已成為趨勢時,一個國家的科技基礎建設定義,是該因應時勢調整,否則國家競爭力必然衰退,成為數位科技基礎建設的「窮國」。以這個觀點看我國的4G政策與時程,是太慢、太落後了,政府的牛步,將使台灣原有的ICT產業優勢落入落後的危機。

    4G是指第四代行動通訊,與目前國內主流的3G(第三代行動通訊)相較,其最大的差別在頻寬與速率上都有大幅的提升─特別是在高速移動狀態下,4G的下載速度能比3G快十到五十倍之多(依不同技術而定),能為用戶提供更高速率、更豐富,且隨時隨地都能接受的訊息管道。

    根據美國網路設備大廠思科的統計,拜智慧型手機普及及平板電腦大增之賜,行動通信量已呈高倍成長;預估到二○一四年,平均每年都能增加一到二倍。國際電信聯盟的數據則顯示,去年全球固定寬頻用戶有五.五億,但行動寬頻用戶則飆升到九億多戶,今年則已超過十億戶。業界則預估到二○一五年,行動寬頻用戶數可達三八億。以現在每年智慧型手機增加三到四億支,平板電腦去年增加六千萬台,今年預估一億台,明年更預估達三億台,行動上網呈爆炸性的增加,已是趨勢。

    面對這兩、三年行動裝置成主流的「典範移轉」,各國政府其實都已盡速調整政策,以免在這波數位化潮流中落後。原先還停留在紙上談兵、技術規格整合與討論的4G,已紛紛轉向產業布局的爭奪戰了。包括美、澳洲、英、法、南韓、日本等多個國家,都已提出寬頻網路國家發展計畫,其中重點就在強化無線上網,亦就是要建設一個無所不在、覆蓋全國的超高速網路。

    北歐諸國最快完成執照釋出與基礎建設,其餘歐洲國家也快速跟進。美國已在三十八個城市及重要機場建構大規模的4G系統,總統歐巴馬宣稱要讓高速無線網路覆蓋到美國九十八%的地區。同為亞洲的南韓、香港、日本、新加坡甚至大陸,4G的進程都快於台灣。根據全球移動設備供應協會(GSA)的數字,全球已有七十五個國家和地區、約一九六家電信公司,已經或正要部署、測試4G服務,預估明年至少就有六十個國家和地區完成4G執照的發放。

    台灣呢?要到二○一五年七月才發放執照,二○一七年台灣4G服務才正式上路,這個時程,不但遠落後歐美,比之南韓、新加坡也慢了許多,更別提連大陸的4G都預定在二○一五年就上路。4G政策的落後,不僅讓台灣的數位基礎建設環境落後,所謂的數位匯流、三螢合一、雲端科技都難有伸展,影響國家競爭力,更讓相關產業難以提升發展。

    事實上已有不少有識之士看出此一危機。負責科技事業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日前就提出,政府應該對寬頻佈建更積極,因為ICT產業一定要在寬頻佈建上領先,才能刺激帶動整個軟體服務業、終端設備生產,不趕快做,台灣ICT優勢將盡失。他認為只要透過好的招標設計,台灣的4G有可能在明年發放執照,二○一五年4G服務即可上路。其餘如台灣雲端產業協會理事長呂學錦、電電公會理事長焦佑鈞以及軟協理事長劉瑞隆就共同提案,要求行政院加速4G發照時程;其餘業者還包括形容台灣數位建設落後程度「與菲律賓差不多」的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等。

    當國人都為台灣科技產業落後於南韓而憂心不已時,面對南韓己有兩個電信業者開辦4G服務,國人以3G上網早已飽受塞車之苦時,政府的反應卻是毫無急迫感,這種表現讓人既失望又擔心。4G執照的發放的確牽涉到頻譜、電信業者3G投資尚未回收等問題,但如透過良好的招標設計,政府也不以拉高權利金為唯一要務,是可以把4G時程大幅往前提。重點只在政府有無決心與能力完成此任務而已。期昐行政院能重視此事,交通部、NCC等主管單位更不該以「常態化」的行政作業方式對待4G建設。
     
  • 對一個不拿手機上網的人,我覺得沒差,
    會吵著想要開放的業者,都是想要賺錢的,
    有錢賺的生意,誰不想要,
    但是要想想,真的開放的話,會有比較好用嗎?
    還是一樣塞吧!
  •  又不是每個人都會辦手機上網  對一般人  3G就很好用 
    再國外  也沒幾個認識的人  一定指明要用4G  我每天用手機  上網 查地圖  看新聞  玩線上遊戲  我是不懂電腦或是高科技之類的東西  但  真的很夠用了  
    何況  有沒有4G  對消費者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四小龍??  在這種經濟蕭條的年代  能讓國家穩定發展沒負債  人人有工作  有飯吃 最重要吧  贏了面子  要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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