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懷孕的問題請教(懂相關法律的水水請進)
請有經驗的水水提供意見,針對該文的問題,做經驗提供或是專業法令回覆,謝謝:
A小姐在八月份進入一間公司任職,試用期為三個月。
出勤正常,業績也有所成長,試用期第三個月達成業績目標。
十月初時MC沒來,發現懷孕(9月MC正常)。
十月底,公司知道A小姐懷孕後要求A小姐換部門,不然便離職,於是A小姐選擇離職。
A小姐在八月份進入一間公司任職,試用期為三個月。
出勤正常,業績也有所成長,試用期第三個月達成業績目標。
十月初時MC沒來,發現懷孕(9月MC正常)。
十月底,公司知道A小姐懷孕後要求A小姐換部門,不然便離職,於是A小姐選擇離職。
1.調動部門一事,在八月底時,公司有提過,公司的原因是A與另一位同事是血親關係,但經過溝通後(有提到若要變動部門,那 A就離職)老闆娘後來同意A小姐不變動部門,留在原部門工作,但卻在10底得知A小姐懷孕後,又重提此要求。感覺上是知道只要公司堅持A小姐換部門,A小姐就會自動離職。
2.老闆說:試用期間內我的去留仍是他說了算,請問此說法是否正確?
3.請問這算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迫離職?
4.如果至勞委會申訴,申訴成功機率高嗎?
5.如果不提民事賠償,若公司敗訴,是否仍可按章法罰款?
6.申訴處理時間會拖到兩三年嗎?
6.水水會姑息還是會申訴?
因涉及個人與公司隱私,所以僅敘述重點,以保護公司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