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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懷孕的問題請教(懂相關法律的水水請進)

請有經驗的水水提供意見,針對該文的問題,做經驗提供或是專業法令回覆,謝謝:

A小姐在八月份進入一間公司任職,試用期為三個月。
出勤正常,業績也有所成長,試用期第三個月達成業績目標。
十月初時MC沒來,發現懷孕(9月MC正常)。
十月底,公司知道A小姐懷孕後要求A小姐換部門,不然便離職,於是A小姐選擇離職。

1.調動部門一事,在八月底時,公司有提過,公司的原因是A與另一位同事是血親關係,但經過溝通後(有提到若要變動部門,那 A就離職)老闆娘後來同意A小姐不變動部門,留在原部門工作,但卻在10底得知A小姐懷孕後,又重提此要求。感覺上是知道只要公司堅持A小姐換部門,A小姐就會自動離職。
  
2.老闆說:試用期間內我的去留仍是他說了算,請問此說法是否正確?
 
3.請問這算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迫離職?

4.如果至勞委會申訴,申訴成功機率高嗎?

5.如果不提民事賠償,若公司敗訴,是否仍可按章法罰款?

6.申訴處理時間會拖到兩三年嗎?

6.水水會姑息還是會申訴?




因涉及個人與公司隱私,所以僅敘述重點,以保護公司雙方。
 

  • 2:否
    3:被迫離職
    4:只要不簽下自願離職書,你就跟他玩
    5:不要無聊提民事訴訟,去勞委會告,讓他去罰款就好
    6:行政程序向來很久
    7:如果簽了自願離職的部份,要改什麼很難
  • 申訴以我身邊朋友的例子來說是沒有用的,如果你有很多時間跟公司耗當然提上訴會對你較有利
    起碼應得的賠償會有著落...但是我朋友警告我,如果申訴後結果不是很好,會有紀錄..往後要找工作也許會有問題
    這點我不是很確定,但是聽到這樣就算了

    當初我也是因為請了兩週安胎假,公司直接傳手機簡訊通知我勞健保已經退保..直接就是叫我走的意思
    礙於當時狀況不是很好,也懶的跟他們計較了

    打去勞工局問,小姐會叫你跟公司先協調,不行他們會鼓吹你要出來檢舉...=.=
    問題是中間損耗的時間跟精力,與最後得到的結果是否符合期待就不一定了

    現在你離職了,記得把自己的勞健保移到公會去投保,往後孩子出生,除了各縣市政府的補助外,
    勞保部分只要產婦自己投保滿280天可另外多領一個月投保金額的生產補助喔!!
    若勞健保依附在孩子的爸底下,是不可以領的~~

    這很重要,繳了很多錢這時候該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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