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9月起~有交通罰單要申訴必需繳300元申訴成功才有退錢
明年9月起~有交通罰單要申訴必需繳300元申訴成功才有退錢
這個新聞我看到時~覺得好無言喔
是想減輕法官的工作量嗎?不要讓法管看太多申訴書太忙是吧
一般就是民眾覺得有不合理才會去申訴啊
為什麼還要繳三百元而且有過關才會退錢
如果沒過關 就是等於繳了罰單的錢又加上三百元~如果不服 繼續上訴又要繳750元
這個是誰提出來想修法的呢?
我真的搞不懂耶
問題的根源~明明就是警察開了有爭議的罰單民眾覺得不合理才會上訴
警察好像明年開始要取消開罰單有獎金這個
竟然會想要取消獎金制度就是不想造成為了獎金亂開罰單
那照理來說提出方案的人~應該是朝著罰單會減少的立場去思考吧
那罰單減少了~相對的爭議罰單也少了~想為法官減輕工作量的目的就達到了
那為何還要提出一條申訴要加300元的條款呢
很像要人民直接吞下去罰單耶
不然如果申訴輸了不是被剝二層皮
這個新聞我看到時~覺得好無言喔
是想減輕法官的工作量嗎?不要讓法管看太多申訴書太忙是吧
一般就是民眾覺得有不合理才會去申訴啊
為什麼還要繳三百元而且有過關才會退錢
如果沒過關 就是等於繳了罰單的錢又加上三百元~如果不服 繼續上訴又要繳750元
這個是誰提出來想修法的呢?
我真的搞不懂耶
問題的根源~明明就是警察開了有爭議的罰單民眾覺得不合理才會上訴
警察好像明年開始要取消開罰單有獎金這個
竟然會想要取消獎金制度就是不想造成為了獎金亂開罰單
那照理來說提出方案的人~應該是朝著罰單會減少的立場去思考吧
那罰單減少了~相對的爭議罰單也少了~想為法官減輕工作量的目的就達到了
那為何還要提出一條申訴要加300元的條款呢
很像要人民直接吞下去罰單耶
不然如果申訴輸了不是被剝二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