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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柴犬活餓死 北市罰少女十萬元

http://tw.news.yahoo.com/%E6%A3%84%E9%A4%8A%E6%9F%B4%E7%8A%AC%E6%B4%BB%E9%A4%93%E6%AD%BB-%E5%8C%97%E5%B8%82%E7%BD%B0%E5%B0%91%E5%A5%B3%E5%8D%81%E8%90%AC%E5%85%83-035734522.html
..今年六月,有一名蘇姓少女在台北市八德路的租屋處,棄養一隻才三個月大的白色柴犬,導致柴犬活活餓死,而這個棄養也引發動保團體關注,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台北市動保處決定,依據動保法,對這名棄養動物的蘇姓少女,開罰10萬罰款。(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動保處是在今年6月中旬,在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一處租屋處,發現一名蘇姓房客,搬家時將飼養的白色柴犬棄養在屋內,結果這隻才三個月大的白色柴犬活活被餓死,台北市動保處六月份將這個棄養案件,移給松山分局偵辦,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二個月偵查終結,認為棄養的蘇姓少女未滿20歲,依法法定代理人是蘇姓少女的母親,成為被告,不過陳姓母親表示女兒從國中時,就離家沒有同住,後來也不連絡,不了解平常生活狀況,也不知道在租屋處養狗,檢察官考量母親對少女養狗棄養並不知情,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台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說,依照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者,可以依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而動保處解剖診斷死亡原因,這隻白色柴犬確定是長期飢餓脫水導致死亡,棄

養的少女約談時表示,養這隻柴犬大約1年,5月搬離住處時,託朋友隔天帶去寵物店寄宿,不過朋友沒有出現,後來因為忙於搬家及工作,就沒有關心柴犬沒有被好好照顧,也坦承犯下錯誤非常後悔,北市動保處決定,依照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同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最低額度新臺幣10萬罰鍰。

..
  • 一條無辜的生命被這樣殘忍的餓死,結果10萬就了事了.唉!台灣的動保法真的太無所謂了.

  • 才十萬會不會太便宜了!!??
    如果今天是嬰兒死掉的話~應該不只十萬吧....
    人的命就是命~動物的命就不是命嗎!???
    太誇張!!
  • 只要說是忘記而且有託人去照顧
    那這樣不就應該可以找被託付的那個人來負責?
    事情就都是這樣輕判
    過了就是隨便判一判
    難怪有那麼多人還是任意的對待動物
  • 這不是不懂事三個字可以解釋
    這應該是置生命的珍貴於無視

    這不是忙碌疏忽可以解釋
    這應該是不負責任於處事

    這不是朋友的缺席可以解釋
    這應該是道德良知人性缺失

     

  • 都沒人注意這個新聞矛盾的地方嗎

    文一開始說讓3個月大的柴犬活活餓死,但最後一段蘇姓女生說養這隻狗大約一年?????
  • 就是法律太鬆所以才會這麼多人肆無忌憚的

    要判他坐幾個月的牢然後有一餐沒一餐的

    讓他嘗嘗瀕臨餓死的滋味....

    只是罰錢難保以後不會對其他動物懷恨在心
  • 這種對生命不尊重的XX

    無辜冤死的狗兒們 你們知道該怎麼做吧!!!
  • 好過份喔
    可憐的狗狗啦
    真的是 不可以忽視動物也是一個寶貴的生命ㄟ
  • 罰金十萬塊
    對那位蘇小姐而言
    根本不痛不癢!!!!!!!!!

    不懂得愛惜生命的人......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
    十萬塊............沒什麼實質的意義


  • 記得在印刷時遇到會說中文的西藏人.大陸人和他聊起來

    他說在印度吃到的羊肉 有些是狗肉. 去買時外形太像不易辯認

    我說 若是在台灣可能就要上新聞了 要不一定罰錢~

    他很驚訝的問 你們台灣... 為什麼會這樣? 好奇怪

    我: 在台灣只要是有生命的大家都是尊重 對小狗.小貓

    他們一臉疑惑..

    對有些國家而言他們或許認為 吃狗肉之類的 很正常

    但 台灣的 " 美 " 不盡在於景色 而是尊重和有一顆善良的愛心

    只 希望台灣越來越好

    p.不好意思 離話題了  ^^

  • 記得在印刷(x)時  = 在印 度

  • 這世界上就是什麼人都有
    隨便判一判隨便罰一罰就了事啊
    人都會犯錯這是人之常情
    但這種太誇張沒有人性的那就另當別論
    罰幾十萬就沒事..我看罰到你破產都不夠吧
  • 被罰款會不會繳還是個問題,畢竟狗狗也不會死而復生了,
    但說因太忙就忘了照顧狗狗,這種推諉之辭怎麼說得出口,
    應該罰她去流浪動物之家做終生志工好好懺悔自己的過失,
    也希望這種罰則能夠加重再加重,嚴懲那些冷血的主人們∼
  •  生命不會因為太忙,或忘了就可以再活過來一次

    不過有人知道如果不繳錢會怎麼樣嗎?

    感覺上罰錢是不痛不癢的處罰而已
  • 才十萬而已
    有沒有搞錯
    十萬對她們來說也是不痛不癢吧
    最少要5、60萬讓她們記取教訓
    還有做志工?不要虐待小動物就好了
    不敢奢望她有那個愛心
  • 罰款而且終身禁養寵物
  • 應該抓去關一關 或罰重些
  • 我覺得判的太輕了
    才十萬塊而已
    怎麼比得起一條生命
    那隻柴犬可是活活餓死耶
    真的好可惡
  • 丫花說的對!!!!

    這個新聞 我下午吃飯在公司有看
    我那時就一直想不透~
    不是三個月大的狗狗嗎?
    怎麼養了一年!!!!!

    那個少女在說什麼呀?
    他是還有別的狗嗎????
  • 就算罰十萬塊

    還不是罰到她父母去籌錢幫她繳罰款

    她本身根本沒有任何懲處到

    我覺得應該另外讓她去當收容所的志工讓她了解生命的珍貴




    不過更想知道前陣子還有個也是偷搬家餓死所養的十多隻貓咪

    導致最後奄奄一息活一下的兩三隻是靠吃同伴屍首的女人不知道有沒有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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