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買到爛東西還要自付運費退貨
前幾天下標買了幾件衣服,收到後拆開來看,發現其中一件質料很不優,剪裁也很差
立刻寫信聯絡客服要退掉其中這件
結果客服回信:商品不適穿欲退換,需每件處理費50元喔
然後接下來又說:
但這次依個案為您處理,就是美眉請您自行負擔運費寄回,處理費就不跟您收,下次就需依規定收取唷
越看越氣
我買東西付運費,結果買到爛東西,還要再付錢寄回去!
客服信件裡還寫得一付不收我處理費是天大的恩惠似的!
所以我去搜尋消保法規: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 法務部 -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裡面寫得一清二楚: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而且就算賣家在網頁上自己編一些收費交易規則,也是不可以的!
因為法令有寫: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我回信給客服,說他們這樣違反法規,結果客服無動於衷,只說他們衣服很平價,所以叫我體諒
對! 我會體諒! 我不會再浪費寶貴時間寫信去煩客服了!
相對的我以後也不會買這家的東西!
我更會告知週遭親朋好友----------> 東京著衣! 是個蔑視消費者權益的品牌!
我不做奧客!但不代表我的權益可以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