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十好幾之後才開始給媽媽零用錢,
我的平均月薪大概六萬, 給她一萬塊,
給了一兩年後她說不用給那麼多, 我就給個6千塊~
今年五月份開始辭掉工作在家休養後,
一毛錢也不用給(歐耶~),
現在休爽了, 九月一日要開始上班,
媽說可以繼續不用給 (再次歐耶~~ ^^y),
她說我們家的人都愛用比較好的東西,
又經常以小黃代步, 花費比較高,
所以叫我多留一點錢存起來, 老了才有保障~
不過呢, 我還是會考慮繼續給她,
這是一種kimochi,
雖然她不缺錢, 但女兒給的零花錢總是有不一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