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竟然想把我弄走!!!

今天快下班 主管突然跟我說 我工作不積極 要資遣我
我做半年多 也沒犯錯 感覺好像他們的陰謀喔
說從今天開始 有三十天觀察期 資遣會給我資遣費 叫我簽同意觀察三十天的同意書
我還沒簽 要簽嗎 會不會影響權益呢 
 
  • 公司要一個人走 理由是可以一大堆的@@
    我沒聽過同意觀察同意書耶
    倒是有遇過試用期同意書
    我覺得要仔細看上面要妳同意的項目哪些
    不合理就不要簽
    跟他們說不用簽那啥鬼東西   如果覺得不適合就走
    資遣費要拿    不要簽自願離職就是了
  •  別簽自願離職同意書就好....

    要簽觀察三十天同意書的話

    也得看看內容是什麼...

    對自己不利....就別簽了....

    資遣費儘可能拿到吧
  • 既然都要資遣了 為什要簽同意書?
    同意書內容看清楚才不會影響權益!!!
  • 沒聽過這種同意書,內容是關於什麼??

    既然都不做了,你要不要跟他們商量,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拿了以後,就直接離職了

    不要再拖那麼久,感覺心情會很差

    你也可以跟對方說,既然已經要離職了,你也需要趕快去找工作這樣.
  • 不要簽~然後去勞工局~曾經也遇到一個惡劣的補習班主任~一開口就說~妳學生少一個~薪水扣三千~我隔天就沒去上班了~還把他整到勞工局去~他求饒~因為漏報一堆稅金~要我撤銷對他的告訴~感覺真爽~

    在這之前~一個女老師~被趕出補習班~那兩個惡毒夫妻主任~對那老師說:要不是我們找不到人~絕對不可能用你~真是王八蛋的一對夫妻~


  • 建議版主不要簽,
    我推測他要留有你"不適任的証明",
    你想想,既然要給你資遣了,就等時間到啊!有沒有簽都不影響結果吧!
    還有版友說的對!一定要錄音,把一些資料蒐集好(薪資證明、勞動契約、在離職證明、勞健保加退保證明等)以備不時之需,
    祝福你!!

  • 同意觀察三十天的同意書??

    第一次聽到耶!!

    太怪了...申訴吧
  • 可能是對你不滿意
    要找人來代替你
    既然有說要給資遣費那最好了
    反正不要簽[自願離職書]就對了
  • 可惡的兩夫妻
    可惡的兩夫妻

    對ㄚ 我也覺得好怪喔
    上面大概是說時間到 由主管來決定表現 留或不留 資遣會依勞基法
    那我簽了 表示我也認同自己表現不理想嗎 真好笑 
    對了 他們如果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上面會不會寫不適任 影響以後找工作呢
     

  • 尾巴翹起來的話:
    同意觀察三十天的同意書??

    第一次聽到耶!!

    太怪了...申訴吧
    --------------------------
    +1

    從沒聽說過有這個

    資遣費領一領閃人吧

    整個狀況就是此地不宜久留

    不要弄到後來被算計

    連資遣費都拿不到
  • 別簽別簽
    任何奇怪的文件都不要簽

    直接打去勞工局問比較快

    你直接跟他們說

    你要去勞工局問 簽這份文件是否合理

  • 文件不要亂簽哦
    要看清楚
    而且 都要你走了,可能是要你簽自願離職
    那就不會有資遺了

    要看清楚吶!!!!
  • 可惡的兩夫妻
    可惡的兩夫妻

    公司一直都在虧損中 前兩個月都在放無薪 等到十月至十二月又是本產業淡季 又要開始放無薪了
    如果他們直說 因為虧損希望我走 我會很配合 現在突然說 我不積極表現不佳要我走 所有問題都丟給我
    讓我很不爽

  • 既然都願意給資遣費了
    那為什麼還要簽同意觀察三十天的同意書
    會不會是不想給妳那張非自願離職證明阿
  • 1. 不能簽
    2.沒有什麼叫”觀察期”的,你現在簽了就是=公司已在30天前知會要你離職=公司合法資遣你
    3.到時連資遣費都沒的
    4.相信我..曾是受害者
    5.千萬不能簽,否則可能會連失業救助金都沒辦法請...會變自願離職
  • 空氣很透明的話:
    別簽自願離職同意書就好....

    要簽觀察三十天同意書的話

    也得看看內容是什麼...

    對自己不利....就別簽了....

    資遣費儘可能拿到吧
    +10000000000000
  • 今天快下班 主管突然跟我說 我工作不積極 要資遣我
    我做半年多 也沒犯錯 感覺好像他們的陰謀喔
    說從今天開始 有三十天觀察期 資遣會給我資遣費 叫我簽同意觀察三十天的同意書
    我還沒簽 要簽嗎 會不會影響權益呢
    ..........................................................
    沒犯錯不代表有利用的價值與貢獻.
    沒聽說過3個月試用期還可以再通知延長試用.
    這封信應該是給你一個月的通知期走人.
    這家公司應該有勞工的法律常識.
    換言之公司一個月前通知你不試用.就算你不簽他也通知你了.

    得走.

    請google searchn查詢台灣勞工法.

    以上供參考
  • search
  • 空氣很透明的話:
    別簽自願離職同意書就好....

    要簽觀察三十天同意書的話

    也得看看內容是什麼...

    對自己不利....就別簽了....

    資遣費儘可能拿到吧
    ============================
    +1

    老闆如果強迫你簽
    挑明了跟老闆嗆要資遣費

  • tattooting的話:
    妳學生少一個~薪水扣三千~我隔天就沒去上班了~還把他整到勞工局去~他求饒
    --------
    好厲害阿 看到大家的老闆覺得好可惡 都這麼坑員工!
    我以前也傻傻的不懂被占便宜 現在看見大家的經驗要學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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