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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工作幾天,一樣領薪水,別乎是領薪水權益,加油!

最近剛好發生類似狀況,
不過我是被裁員,
做了一天半,
說我動作太慢,

也批評我一些事,
而且到最後,
要打電話問相關人員,
拒接電話,
也不回e-mail,
想問那時侯領薪水,
也問不到人,

看電腦資料,
好像不止我一個人,
在公司做一天就叫人走

按照勞基法,即使你去不做事,
也該給薪水,沒有什麼做不做,
叫別人上班,
就是要付錢,
不然就在家坐就好,

若沒給薪,就去以下單位,申訴自己權益,
boss就是看人,一天至一星期不給薪條款,
也是不合法,沒有什麼簽約條款,
或口頭告訴,都不行,
做就是要給薪,
證明-你就說第一天叫你做什麼,
第二天叫你做什麼,
沒打卡,並不代表沒做事,
是你們沒叫我打卡啊.
有些公司也沒打卡制度,
怎麼證明,
反正申訴又不用錢,
也可以找代替人去協調,
聽說代替人也有錢領,
若本人無法到場的話,



提醒你,有以下可以做

1勞工局  勞工局 信箱  http://163.29.39.136/mailbox/index_join.aspx 
      電話27208889,有三種方式,這種方式,不用任何費用
      三種方式,有的只要花郵票錢,詳情再打電話,問仔細,
      這是我選第二種方式,不花錢的.

2 若你去上班當天,沒在當日投保勞保,也違犯,
  打電話先去問勞保局  電話23961266-3111
  若你8/1上班,至少要到8/12再問比較好,
  確定沒幫你投保勞保時,
  檢舉boss,

  寄至羅斯福路1段4號  勞保局收
  寫上你的基本資料,公司名稱+住址+電話,
  記住寫暱名檢舉,不然會被發現,
  若無法舉證,也沒關係,
  勞保局會去查,查完會發函,告知你結果

3健保局也可以檢舉,好像,還沒問到

不要放棄自己權利,錢難賺,
一些小企業boss看準這一點,
要員工吃虧,不領薪,
加油,不要忘了自己該有的權益,
惡烈的老闆越來越多,
沒花什麼錢,幹嘛要損失自己權益,
勞工朋友加油!


  • 這讓我想起大學時期~去餐廳打工三天左右~後來覺得似乎不適合自己~但是三天至少也有兩千元的薪水~算時薪~怎可以做白工~我還是跑去領~老闆也讓我領阿~別傻傻做白工~
  • 0805
    0805
    今天已順利領到薪水,
    公司再接獲"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會"發的公函,
    很緊張,今天就匯款給我了.
    別忘了自身權益,
    一天半也能領薪,
    而且沒扣任何費用,

    可以到勞工局去下載,
    並且印出"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協調申請書",
    記得要親簽名,其他地方可以用打,
    並寄e-mail到勞資信箱就好.
    有三種選項,
    記得選”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會”不到十天,
    立即發函給你及公司,
    而且會問你何時有時間來協調,
    不是問公司,
    以你時間為準,
    如8/22早上九點,下午3點,或下午4點,
    由你自己選.

    不過記住若你自己無法到協會,
    一定要找人代替,
    無顧不到,要罰2000-10000以下罰媛.

    若公司匯了款,可以向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會
    要"撤案書"印出並且簽名再e-mail過去即可.

    連協調公司都不太願意去,
    匯錢了事囉.

    祝福大家.
    爭取自身權益,
    因這件事,
    如今工作還找不順心...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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