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討聘金 控女婿詐欺未獲起訴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47807/IssueID/20110609
2011年 06月09日 【黃哲民、劉昌松、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李林有義去年升格當岳父,但他不滿女婿鄭智隆沒依約支付聘禮與聘金,怒告女婿耍詐,騙他同意未滿二十歲的女兒出嫁,涉嫌詐欺得利。
板橋地檢署昨將鄭男不起訴處分,指女兒並非父母的財產,即使女婿爽約,仍不應把嫁女兒當成財物損失,婚姻也不該是為了錢。
坐牢接受提親
不起訴處分指出,鄭智隆(三十四歲)因女友懷孕,前年七月專程到苗栗看守所探視因案被羈押的準岳父李林有義(五十多歲),並當面提親,取得李林有義首肯,去年九月九日和女友登記結婚,取「長長久久」之意。
李林有義去年底獲釋控告女婿,指女婿答應支付喜餅一百二十盒與聘金三萬六千元,婚後另按月拿三千元給女兒的祖母當生活費,可是統統黃牛。李林有義氣憤指「女兒養這麼大,卻騙我同意結婚!」
女兒不是雞鴨
鄭男從未出庭,檢方沒拘提或通緝,也不調閱監所會客紀錄查明有無約定聘禮聘金,主因是認定女兒不屬於類似牛羊雞鴨的「財產」,嫁女兒不是損失、娶老婆也不能說是得利,與財產犯罪無關。且鄭男願迎娶懷孕女友,專程到看守所提親,已很有誠意,也真心成婚,不構成《刑法》詐術結婚罪。
檢方勸諭李林應祝福女兒,而非計較女婿失信就是欠債。記者昨無法聯繫雙方,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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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真是明理!
2011年 06月09日 【黃哲民、劉昌松、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李林有義去年升格當岳父,但他不滿女婿鄭智隆沒依約支付聘禮與聘金,怒告女婿耍詐,騙他同意未滿二十歲的女兒出嫁,涉嫌詐欺得利。
板橋地檢署昨將鄭男不起訴處分,指女兒並非父母的財產,即使女婿爽約,仍不應把嫁女兒當成財物損失,婚姻也不該是為了錢。
坐牢接受提親
不起訴處分指出,鄭智隆(三十四歲)因女友懷孕,前年七月專程到苗栗看守所探視因案被羈押的準岳父李林有義(五十多歲),並當面提親,取得李林有義首肯,去年九月九日和女友登記結婚,取「長長久久」之意。
李林有義去年底獲釋控告女婿,指女婿答應支付喜餅一百二十盒與聘金三萬六千元,婚後另按月拿三千元給女兒的祖母當生活費,可是統統黃牛。李林有義氣憤指「女兒養這麼大,卻騙我同意結婚!」
女兒不是雞鴨
鄭男從未出庭,檢方沒拘提或通緝,也不調閱監所會客紀錄查明有無約定聘禮聘金,主因是認定女兒不屬於類似牛羊雞鴨的「財產」,嫁女兒不是損失、娶老婆也不能說是得利,與財產犯罪無關。且鄭男願迎娶懷孕女友,專程到看守所提親,已很有誠意,也真心成婚,不構成《刑法》詐術結婚罪。
檢方勸諭李林應祝福女兒,而非計較女婿失信就是欠債。記者昨無法聯繫雙方,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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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真是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