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A我一千元押金,可以怎麼討?
退房子的時候因為水電費單據還沒來,
所以留了二千元做抵押,
扣剩的再匯回給我就好,
現在他們說他們當時只拿一千元做抵押,
態度很差的說我記錯了,
但我沒有記錯,明明就留二千元,
現在他們死不肯還,還掛我電話,
氣到~
可以去告他們或者怎麼樣可以使他們還錢嗎
因為當時是交屋時退我錢,所以也沒有書面文字或匯款單據.
到現在他說只有一千,我說二千.
因為房東態度超差,所以一千元我想討回來,
有懂法律的人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