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特別費除罪化 不包括機要費

被視為藍綠共業的特別費爭議,終於可望獲得解套,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特別費,相關人員財務責任均視為免責,全部除罪化。但修法案不包括民進黨團當初提案的機要費、機密費等。因此,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在內先前涉及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相關公務員,仍無法免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9/4/2q269.html


---------------------------

特別費是歷史共業
國務機要費不是歷史共業
狗民黨果然都是畜牲養的
有罪沒罪都他們說了算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