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女權團體的行為跟玩火沒兩樣,遲早被燒傷。
剛剛看新聞,
孟加拉共和國的男人走上街頭抗議,
因為新的條法規定,
家裡的小孩不分男女,
都有權分配到家產,
真是氣死人了,
不想給女兒還不行,
原本想説不分也就算了,
現在我看連生女兒都沒人要生了,
為什麼女權團體要搞到女人這麼討人厭?
孟加拉共和國的男人走上街頭抗議,
因為新的條法規定,
家裡的小孩不分男女,
都有權分配到家產,
真是氣死人了,
不想給女兒還不行,
原本想説不分也就算了,
現在我看連生女兒都沒人要生了,
為什麼女權團體要搞到女人這麼討人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