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性侵再犯高危險群逾千人

刑事局:性侵再犯高危險群逾千人 更新日期:2011/03/25 07:21
中國時報【鄭閔聲╱台北報導】
性侵再犯比例偏高,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天坦承,目前全國被刑警列為再犯高危險群的性侵犯超過一千人。針對這些人,刑警未來除將加強查訪以外,更考慮進一步做約制或跟監,不讓他們有任何再犯空間。

根據法務部提供資料,近五年來出獄的性侵犯共有三一九二人,九十七名再犯者,有五十三人是在出獄後一年內就再度犯案。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主張,對於這些性侵累犯者,不應過度注重其人權隱私,當他們出獄後,警方必須定時查訪,以免他們伺機再犯。吳育昇具體要求警政署應於一周內透過各地管區追蹤、掌握所有個案;相關單位也應將有再犯之虞的性侵犯資料提供給警方,讓警察可以提高查訪頻率,最少應做到一周一次。

對此,劉柏良指出,警方一直有和檢察單位舉行定期會議、協調配合監控事宜的慣例;對於治安顧慮人口也有一套監控辦法。例如針對再犯率較高的性侵犯,就訂出特殊的報到查閱辦法,警察機關可以依法每月查察,但為進一步降低性侵再犯疑慮,警方將增加查察頻率,必要時甚至可以跟蹤監控。

法務部檢察官黃冠運則表示,根據現行規定,矯正單位必須在性侵受刑人出獄前一個月,將相關資料函送地方政府與警察機關,未來法務部會將傳送資料時程提早到出獄前兩個月,讓警方及地方政府有充裕時間準備;法務部也會特別提醒相關單位嚴加注意再犯可能性較高的犯人。

內政部家暴及性侵防治委員會簡慧娟表示,內政部已草擬修法,希望未來能公布性侵犯的身分資訊,讓民眾得以防範監督,全案目前由行政院審議當中。
  • 可不可以裝晶片

    然後我們買感應器

    200公尺內就會鈴聲大作

    不然怎麼辦?就算公布了 一仟個人的臉孔我們也記不起來
  • 殺殺光問題就解決了~!!
     

  • 希望能公佈那些性侵犯的資料跟照片

    這樣住在附近的人就會有警覺

    電視每次都戴安全帽誰看的清楚臉

    或眼睛打媽賽克誰知道到他是誰
  • 出獄前要先繳械.
  •  對於性侵犯台灣的法律真的罰的太輕了,才會導致現在的社會出現那麼多病態的人,我覺得對於性侵犯應該要學國外對他們施行化學閹割讓他們永無再犯。

  • 台灣的法律沒用了..治安亂了  ..怎麼關出來還是一樣...反正出來還是一樣死性不改
    怎麼不學學星國的鞭刑....以牙還牙....對那些犯人有什麼好同情的.以為真的會改變嗎
    算了吧.
  • 家庭是根本
    不然根本殺不完
  • 台灣的法律沒用了..治安亂了 ..怎麼關出來還是一樣...反正出來還是一樣死性不改
    怎麼不學學星國的鞭刑....以牙還牙....對那些犯人有什麼好同情的.以為真的會改變嗎
    算了吧.+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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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這些人都無法體會別人的感受........要讓他自己嘗試看看
  • 直接黥面!上面刺個""。這樣不簡單多了,又省錢,什麼電子腳鐐真的沒用。
  • 統統殺光光+1
    殺人犯.跟性侵犯應該全部都去死才對
    因為他們都害了別人的一生.永遠都回不來

    「針對再犯率較高的性侵犯,就訂出特殊的報到查閱辦法,警察機關可以依法每月查察,但為進一步降低性侵再犯疑慮,警方將增加查察頻率,必要時甚至可以跟蹤監控。」

    說是可以依法每月查察,那也就是說他們本來是不查的,覺得有必要才查吧
    就算有查.每個月是能查幾次,
    1000多個人裡面是有幾個會被警察偶爾查一下或者是跟蹤監控的.

  • 政府從以前到現在所制定的法律就是沒辦法解決這樣的問題。
    也常聽到人權人權的,但我實在不懂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在那裡?
    像這樣的犯人,何不直接醃掉就好。
    還讓性侵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行。
    這讓我覺得政府不解決,就等於是幫兇。
  • 水欣舞的話:
    對於性侵犯台灣的法律真的罰的太輕了,才會導致現在的社會出現那麼多病態的人,我覺得對於性侵犯應該要學國外對他們施行化學閹割讓他們永無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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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又很怕他們因此心理變態
    想出更可怕的方法報復...
  • 水欣舞的話:
    對於性侵犯台灣的法律真的罰的太輕了,才會導致現在的社會出現那麼多病態的人,我覺得對於性侵犯應該要學國外對他們施行化學閹割讓他們永無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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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並不贊成這方法. 近日女國中生姦殺事件還滿讓我震驚的.
    一勞永役的方式是死刑. 特別是近日發生的這件累犯事件.
    閹割只怕會讓這類的人心理狀況變的更嚴重. 最後受罪的還是婦女.
    我個人是無法原諒關出來的人還繼續累犯.
  • 殺光光呀

    1千多個廢人留著只是浪費資源
  •  感覺現在出門好危險
    那些再犯高危險群的性侵犯可能就在附近
    那些人真的判太輕了拉~
  • 我覺得不要把他們放出來

    就讓他們在監獄裡面生產東西工作

    如果真的要讓他們出來...

    那除非有個保證他們無法再次犯罪的方法

    否則輕易讓他們出來 真的太可怕了

  • 我還蠻贊成化學去勢的
    尤其是一些戀童的變態
    坦白說
    自己讀醫的
    很明白那些人根本是心理有障礙
    給他更多機會只是讓社會上的婦女活在恐懼中

    哀...但是台灣的人權團體是根本不會同意的
    有一句話說得好
    不是自己的女兒被強暴,永遠不懂那種痛!!!
  •  真的要好好防範~~~很可怕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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