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不聽… 畸戀國中生 女師二審判更重

這個女老師背後應該會被人說得很難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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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4/78/2olck.html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景興國小前英文女老師劉曉旻與未成年男學生爆發不倫師生戀,高等法院要求劉曉旻接受心理諮商,仍得不到她終止畸戀的承諾,遂認定她無視於師生倫常和國家法紀,以她與未成年人性交8次,昨依一罪一罰,判她合併執行1年8個月徒刑,刑度比一審加重逾倍。


劉曉旻去年(當時她36歲)與年僅14歲的國中男學生不倫戀,發生8次性關係,一審被判刑8月,不料劉曉旻不理會法官禁令,還認為「我離不開男學生」,二審開完庭後,她仍與男學生幽會,當街擁吻的親密畫面還被週刊拍到;高院承審法官陳恆寬指出,「劉姓女子的行為,法所不容,已給過她很多次機會,但她仍執意漠視司法,只能依法判決」,劉曉旻理應保護學生,高院審理期間,竟仍和男學生往來,已嚴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人格發展,非常不可取,盼劉女好好反省,並說「佛渡有緣人」。


不倫戀女主角劉曉旻昨獲悉改判後,向記者表示,「此事已對所有人造成很大傷害」,至於她為何持續和男學生交往?是否要上訴?她都說「沒有什麼好回應」,並掛斷電話。


男學生母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指兒子是未成年小孩,那種事不應該在這時發生在他身上,希望兒子快樂成長,等到成年有成熟的思考後再說;對於劉曉旻仍和男學生持續聯絡一事,男學生母親說,兒子跟她說一審後就沒有見面,「但我知道高院審理時,劉女還有打電話給兒子」。


單身的劉曉旻是男學生的國小6年級英文老師,兩人因喜歡打羽毛球進而相戀,去年2月至4月初,劉女和已升國二的男學生共發生8次性關係,在她的汐止住處5次、男學生家裡3次。


去年4月,男學生母親無意間看到2人熱戀簡訊,及2人親密照,才驚覺兒子竟有1位幾乎可以當媽的老師女友,一狀告上法院,劉女去年7月即被學校解聘。


一審時,劉女坦承和男學生交往、發生性關係,但不願分手,甚至說「我不願背叛對他(男學生)的承諾!」男學生母親要求劉女,在男學生滿20歲之前,不可和他交往,法官以接續犯輕判她8月徒刑,同時告誡她不得再和男學生交往。


拒分手 還當街擁吻


但劉女和檢方都上訴高院,高院首度開庭時,法官陳恆寬告誡她不應再和男學生見面,但庭訊後,週刊拍到劉女與男學生當街擁抱、接吻等親密互動,顯然並未分手,令陳恆寬法官不悅。


第2次開庭時,法官當場嚴正訓斥劉女,並要求她冷靜思考:「妳這樣做對嗎?應放下不對的情感」,劉女請求給予緩刑,法官要求她到北市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心理諮商,決定打算如何,再呈報合議庭。


但劉女後來仍不承諾和男學生斷絕往來,僅回答「我答應不主動和男學生聯絡」,高院合議庭認定,劉女顯然未自我反省過錯,同時認定一審依一罪的接續犯判決有誤,昨依一罪一罰規定,判她1年8個月;陳恆寬法官表示,全案仍可上訴三審,兩人能否從變調的師生戀中跳脫出來,「解鈴還須繫鈴人」,全看劉女自己的抉擇了。

  • Mrs. Robinson 
  • 同樣的事

    如果性別交換...................
  • 有什麼好畸戀

    所以50歲阿伯跟18歲

    就是正常嗎

    老師還因為這樣被判刑

    法官怎麼不嚴懲那些強姦犯呀

    社會病了

    人也病的更重

    唉....災難
  • 愛情有什麼道理???

  • 雖然很難說十幾歲的青少年(不是青少女 )有性生活會帶給他甚麼傷害或損失(名譽?懷孕?以後會變性濫交?那都是女生才有的煩惱)

    不過愛吃幼齒還是要等對方長大比較好~~~~
  • 這種事情 國內外都發生過
    感覺上家長越要阻止、法律越要懲罰女老師
    當事人就也只會愛得更加轟轟烈烈
    搞不好等男生長大一點他們就會結婚了哩
    就像之前的案例一樣

    假如都沒人理他們
    說不定他們過幾年就會自己好聚好散了

  • 這個新聞才噁爛


    前後四年流言起 村里無人伸援手 輪流性侵反怪「女孩家教不好」
    更新日期:2011/03/24 03:16 陳易志╱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陳易志╱台南報導】


    國三女生小真被社區老人性侵,前後四年,村里早就傳得沸沸揚揚,但沒人仗義直言,直到小真懷孕,事情才曝光;這一社區老人集體性侵稚弱少女的醜聞,無疑的正是揭露了人性的醜陋。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部分嫌犯到案後毫無愧色,甚至反指「都是女孩家長管教不周」,一副「無辜」樣子。


    小真生活環境稍嫌封閉,因雙親失和,無法如一般少女受到父母親周全呵護,懵懵懂懂間觀念產生偏差,竟用身體去交換區區一、兩百塊零用錢,以滿足物慾。其實,這件駭人聽聞的性侵案,已存在四年多,村裡很多老人都知道,卻沒人良心發現報警,導致少女小真持續淪為社區阿公的洩慾工具。


    部分獨居老人手頭不寬裕,平日省吃儉用,靠老人年金生活,什麼錢都捨不得花,唯獨對女色例外。問題在於小真並非「賺吃查某」,而是一個未成年、天真無邪的鄰家小女孩,偏偏閱歷豐富的老人為逞私慾,欺她無知,下毒手毫不手軟,而且還一個報一個。


    更令員警驚訝的是,涉案老人應訊時,不但沒有悔意,還將責任推給家長管教不周,好像自己才是受害人,千錯萬錯都是小真的錯。


    因警方查辦此案,原本平靜的社區頓時變了調,到底有多少人涉案,成了居民茶餘飯後談論的焦點;卻始終沒有人徹底檢討,這四年來,為何始終沒人向少女伸出援手,包括社區裡應該早已風聞的婆婆媽媽們。


  • 確實愛情是沒什麼道理
    只是發生的時間點不太適當
    如果等少年滿20歲應該對他的心理健康會更好
    畢竟現在已經不是古早那種大家都早早結婚的時代了
    成年人或許有能力抵抗輿論的壓力
    少年是否在同儕間也能有相當的抗壓性
    實在令人懷疑

    話說現在的家長真難為啊
    不光生女兒要擔心
    生兒子也得擔心這種事情
    真是辛苦


  • 根本就是管太多~

     
  • 只是個正男控而已~
  • 台版魔女的條件
    話說老師是不是入戲太深??
  • 想知道如果37歲是男老師 16歲是女學生...
    板上的女孩子怎麼看?

    其實我覺得這女老師很糟糕....
    甚至讓我覺得噁心......

  • 半夏的話:
    想知道如果37歲是男老師 16歲是女學生...
    板上的女孩子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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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有什麼道理???

  • 哈哈龍
    哈哈龍
    (呃我個人的看法~)

    我覺得這個女老師入戲很深=v=

    在我知道的師生戀如果老師是男生

    都會迷漫一種淫淫的氣息~

    騙騙無知小女生可口的青春肉體~

    然後我就沒印象了~

    可是此例~

    這老師彷彿陳子璇上身(愛情暴走族!!)

    都要坐牢了還在追求真愛...

  • 反正不關我的事
    反正不關我的事
    看完這新聞只覺得

    好好喔
    我國中時怎麼沒有美女老師要騎上來

    (光速逃…)
  • 我有看到壹週刊拍的接吻畫面
    那個女老師..又老又醜又胖.看起來不只35歲
    男生只拍到背面.個子很高..還雙手捧起女老師臉來擁吻
    看壹週刊內容說男學生長的不錯..不輸[魔女的條件]裡面的瀧澤秀明
    說不訂過幾年後.男生就不要她了
  • 愛情是沒有道理的

    現在大家越阻止..他們就越想在一起

    男生現在的年齡是判逆期
  • 未成年~  未成年~ 心智未成熟 =.=!!

  • 個人是覺得這件事的問題不在年齡差距
    而在老師跟學生的關係
    以及男生未成年

    在年齡差距一樣的情形下
    如果男生已成年
    且出校園
    兩者不再是師生關係
    那麼
    社會大眾就沒有啥太多可以著墨的地方
    更沒有法律問題

    當然雙方父母反對那是另一回事了
  • Erion
    Erion
    這個年紀的男生同儕的影響力很大 
    家長應該請他的好朋友罵罵他   讓他覺得很可恥   
    應該是可以罵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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