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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姻才叫『小三』,沒結婚不算??

剛看到劉香慈被爆當小三3年的新聞
內容我還真是傻眼阿

引述新聞一段話
她所屬鳳凰經紀更氣得跳腳,把她罵一頓,認為她不刻意避諱才被拍,
被寫成過夜及同居很傷形象,經紀人說:「有婚姻才叫『小三』,這樣講她太傷人。」


原來介入結姻才叫小三,如果是介入別人男女朋友就不算
原來現在人的道德是這樣阿...
這樣跟小三說的:在愛情裡不被愛的才叫第三者   有啥差別呢???
  • 真理直氣壯
    真理直氣壯
    這樣還不算小三?
    這麼喜歡這男的怎麼不叫他先處理好該處理的感情再來交往?
    這麼喜歡你的男生為什麼不願意先處理好自己的感情再來跟你交往
    而要劈腿二段感情
    這樣介入還不算第三者?
  • 其實只要介入別人感情的都應該是小三吧
    難不成沒結婚的人就不會傷心嗎?
  • 我雖然憎恨小三
    但未娶未嫁每個男女都有權利力爭自己的幸福,
    當然同時劈幾個也是惡劣.
    但小三絕對是指介入他人婚姻搞破壞.
    想想不愛了不和就離開找第二春
    為何要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背著另一半找異性
    以為給自己後路去傷害他人,真是自私的行為
    不過現在被背叛的女性越來越比男性更堅強和厲害,
  • 雖說男未娶女未嫁

    但我的認知

    只要是橫刀奪愛

    明知對方有另一半卻不計較的委屈自己默默奉獻身體的(男)女

    就 是 小 三
  • 我覺得婚前大家都有選擇的權利

    除非是男方惡意劈腿, 或者女生總是喜歡橫刀奪愛(專搶人男友)
    否則硬要將新人當小三的女生也很多

    像我男友的前女友, 我男友曾經對於兩人的價值觀提出很多討論
    她認為自己沒錯, 不需要改 (有些東西也不是對錯的問題, 只是合不合, 有沒有彼此妥協的問題)
    男女雙方三番兩次達不成共識, 我男友便說要分手 (他也不想拖著對方的時間, 畢竟也不小了)

    結果女生自認沒錯, 總回問 : 為什麼要分手?
    談到重點兩人又是鬼打牆

    男生決定分手後, 女生還是會哭哭啼啼 
    偏偏大部分男生沒辦法好好處理女生這樣的情緒化 (看著自己深愛過的女人這樣, 誰能真的狠下心,除非是高手級)

    所以他提了幾次, 直到遇到我
    我也跟他說處理好前段感情再說
    對男生而言, 他自認為前女友應該早知道他要分手決心了
    但我們女生明白, 只要對方沒有下一個女友前, 都還有挽回的機會

    就這樣前女友找不到分手的理由 (說實話, 她沒錯, 也對男友很好, 可是她忘了問男生到底要的是甚麼)
    因此一直認為我是小三 (因為她有偷登入我男友的信箱看到我叫我男友暫緩我們之間感情的mail)

    於是她不斷到我男友住處騷擾他
    搞得他們兩人都精疲力盡

    以前的我也認為婚前婚後的小三都該死
    但是以我本身的經驗, 就算沒有我出現, 我男友還是會分手

    後來還是我比較擔心她走不出來 (站在女生立場想的話)
    希望她早日找到合適她的人

    但是婚後就不一樣了
    你可以選擇不婚, 一輩子打光棍
    可是決定與某人步入婚姻, 那就是一輩子的事了 (至少也是十幾年的事)
    彼此之間不再是兩個人就好
    婚後是兩家子的事, 不是一個人的感情問題而已
    感情付出跟責任義務, 與戀愛大大不同

    要為父母小孩著想, 如果有小三出現
    那父母會擔心很多很多 (而且一定會知道 , 婚前父母都比較不會管太多)
    小孩也會有心理障礙 (本人也是深受其害者)

    因此, 婚前請仔細選擇真正可以讓自己定下來的對象
    對於不適合的, 請盡早說分手 (不要耽誤彼此青春)
    婚後請好好珍惜自己尋來的那份愛情與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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