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虐打1歲女兒 判刑1年
單親媽虐打1歲女兒 判刑1年
黃姓女子去年五月間,因一歲多的女兒哭鬧不止,吵得黃女心情煩躁,拿起藤條虐打幼女,更甩女兒巴掌,造成幼女從頭到腳多處挫傷及開放性傷口,甚至胃部破裂。直到晚上黃女發現女兒發燒,才將她送醫,事件因此曝光。板橋地院廿五日判黃女有期徒刑一年。
黃女是單親媽媽,有毒品等前科,離婚後與男友同居在新北市,女童父親目前因他案服刑中。
去年五月初某日早上七時許,女童在住處哭鬧不止,氣得黃女拿起藤條鞭打她,更徒手毆打其頭部,造成四肢多處挫傷,頭部皮下血腫,臉部與雙眼眼眶週遭更有多處瘀傷與開放性傷口,胃部也破裂。
黃女出完氣後,在晚上十點左右,發現女兒發燒,嚇得她趕緊送醫。醫院檢查,除新傷口外,發現女童右側橈骨有陳舊性骨折、支氣管炎與缺氧性腦病變等舊疾。黃女疑似不只一次對女兒施虐,醫院乃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案件因此曝光。
黃女同居人證明確實看到黃女施虐,黃女也坦承犯行。黃女因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加上女童在案發當時年僅一歲餘,依照兒童少年福利法應加重其刑。
板橋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是女童唯一能夠依靠的人,但黃女動輒毆打毫無防衛能力的女兒,手段殘忍,且欠缺尊重生命的觀念。衡量黃女素行與犯後態度,判處黃女有期徒刑一年。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淑芳指出,女童去年五月接受社會局保護安置,經治療已痊癒,但行動有些遲緩,研判她曾因休克傷害中樞神經。目前正在接受物理治療,以遊戲復健協助肢體復健,等復健告一段落後,再決定下一步安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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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罪才依年 有沒有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