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忙,車禍理賠問題

發生經過:1/26甲方停車於停車格後,觀看後方無車後開門,開門後突然有一輛機車急速撞上車門,將車門整個撞脫離軌道無法關們,機車騎士(乙方)撞擊後滑行向前卡到第三輛車(丙方)底盤,有報案請警察來處理

※查過資料,因路權主要是乙方的,所以我的責任會比較大
※乙方傷勢:有一些擦傷,主要腳踝有一顆傷口較深,但面積不大
※甲方已就強制險部分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乙方

事發後我一直撥電話給乙方(也有發簡訊),但他都不接,只有一次以家用電話撥,乙方接了,表示在住院,我說要去看,乙方婉拒,後來又撥了幾次電話都未接

2/12乙方媽媽撥電話來,說乙方住院了要我去看,去看後才知道,原來當天乙方是到急診室縫合傷口(腳踝有較深的傷口)就回家了,並未住院,現在感染了蜂窩性組織炎才住院了

乙方媽媽表示目前經濟上有困難,甲方表示本想等鑑定報告後再做協調,但媽媽如果有需要也可先談和解,甲方願意負擔甲丙雙方的修車費用,再包一個慰問紅包給乙方

乙方媽媽表示乙方不知何時康復,可能會影響他的學業,導致休學,並表示乙方在加油站打工,一個月約有2萬的收入,還有後續的休養費用(乙方媽媽覺得會超過保險所能支付的限額),希望賠償他6個月的損失(2萬*6=12萬)

甲方表示這個金額實在太高了,無法接受,乙方媽媽說那3個月好了(2萬*3=6萬),甲方表示這還是一個很高的金額,況且還要負擔甲丙雙方的修車費用,實在無法支付,甲方跟乙方媽媽表示應雙方的認知差異太大,而乙方也還在治療中,不然還是等鑑定報告下來,再由協調會來協調好了,乙方媽媽表示協調會談也是這樣甲乙雙方自己談,不如現在就先談一談,但因雙方實在無法取得共識,所以甲方還是希望由協調會協調,乙方媽媽表示也可以

問題:
� 1.工讀生的收入是否可算(收入損失)的理賠,打工的收入不定,應如何計算,
� 2.乙方求償的收入損失(覺得6個月不能打工,要賠償這個期間的損失),醫生施否會開立預估的休養期以做判斷
� 3.乙方車禍當日的受傷情形是傷口較深需縫合,並未有住院休養的需求,事隔十幾天才引發感染住院,其中又有涉及醫
         療糾紛,甲方是否需負完全責任

� 4.事發時,第一時間甲方下車查看,
乙方說:你開車門前要看一下阿
甲方:我有看阿!是你騎很快衝出來
乙方:我才騎60幾,沒有騎很快
※以這時的對話判斷,跟車子被撞擊後的狀況(有拍照),以及滑行的距離,甲方很肯定
乙方有超速,但警察說當場無法確認,需再做較詳細的鑑定調查(需自付3000元),
但超速與否是否影響理賠責任,不知是否該做申請


  • 雙方都沒有除了強制險之外的加保保險公司嗎!?
    一般來說我建議還是讓雙方的保險公司去談

    我家人去年跟人家發生車禍事故
    我家人是開車要右轉去買東西
    對方摩托車直行未減速
    事故發生在機車道
    結果發生了事故
    警方說我家人是責任比較大
    是因為所謂的路權問題

    當場請交通警察來
    也請對方先撘救護車去就醫
    有位親戚工作的地方離醫院很近
    所以請親戚下班後先幫我們去醫院看一下
    我方則是筆錄一結束馬上敢去醫院看對方
    對方照了X光,也做了包紮工作
    醫生說是可以不用住院的
    我方家人去的時候對方表情很是痛苦
    也有兩三個所謂看起來比較凶狠狀
    對方堅持說這間醫院檢查不完善
    要去另外一間在做詳細檢查
    在醫院急診室中對我方非常不諒解
    我方還是請對方消消氣請很清楚的表達說有誠意要解決
    後來我方還是先離開急診室
    親戚出來醫院外面的時候說
    他剛趕到時看到那群人說說笑笑
    我們一趕到的時候
    對方所有人表情都變了
    當時我們也不想再說什麼就回家休息了
    隔天一早約六點我就先到醫院的急診室詢問有無住院
    査了一下並無轉院跟住院的紀錄
    於是下午下了班先送了禮盒到對方家裡探視

    傷者的長輩先是坐在客廳板著一張臉
    我們打招呼他也不理
    約莫十來分後他站起來問
    是誰撞的
    我家人起來鞠躬道不是
    對方開始大聲開罵了
    還說我們態度惡劣
    全程都有錄音
    我方並無他們所說的惡劣行為
    但想說家人受傷心理總是難受
    所以還是硬著頭皮讓他發洩一下

    之後每隔兩三天我們就去看一次
    約莫一星期後
    有試探性的問對方說要不要談一下
    對方說還不談
    但是先表明說傷者是從事美髮工作
    是有名的設計師
    一個月起碼賺五萬以上,那天醫生說要休半年
    半年後也不能靈活操作手的動作
    這些話當時急診是醫生並沒有親口對我們這樣說
    但我們還是點點頭說知道了
    叫我們叫做好心理準備

    於是再過一星期對方自動約我們說要談了
    於是我們請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前往
    在這之前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有跟他們接洽過
    探探對方口吻
    對方開口30萬
    就依據以上陳述過的理由
    我方保險公司馬上說不可能
    這個價錢真的超過行情
    對方很不滿的說理賠人員站在我方
    此事不公平
    還說理賠人員態度很差之類的要求要換理賠人員
    其實到這裡我們已經知道對方是怎樣的人了
    所以我們已經不出面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請對方出示勞保卡與薪資證明看是否一個月真的有領五萬
    對方不肯還說都是領現金沒有轉帳證明
    於是再請對方告知工作地點及電話
    保險公司打聽結果對方一個月領沒超過25000元
    對方聽到這話沒講什麼也不激動

    但仍堅持要30萬否則免談
    對方保險公司還跟我方保險公司說
    傷者長輩很兇是流氓
    (其實我們之前有去打聽說,是真的小有名氣的地頭蛇)
    恐怕沒30萬真的不能解決
    我方保險公司很直接的說
    請不要跟說這樣的話,你應該要去教育你的客戶的態度
    我也有責任保障我的客戶,而不是一句誰是老大說了就算
    況且同是保險業你也知道這個金額在這種案件是天價
    如果對方還堅持30,那不用和解了
    直接調解委員會甚至法院見
    (因為我們車子有加保,最高理賠金額是20萬,我們並不用付任何費用,全由保險公司出)
    對方保險公司說要再與當事者談談
    最後是20萬達成和解

    寫了這麼多
    是想告訴板主
    我們不懂太多細節,教給專業處理
    要不是保險公司出面
    事情不會那麼快解決
    就算你們已決定要去調解委員會
    還是請懂得人跟你們一起去
  • 你有回頭看是否有來車嗎?  如果只看後照鏡是有死角的

    有去辦出險了嗎?到保險公司說要理賠車禍這件事

    他的傷口因你而起  這點你實在是逃脫不了的
    因為你之前電話沒錄音  也證明不了他有說謊

    現在你只有贏在主動這事了
    如果你先提出調解  刑事對你也會比較有利

    收入方面要他提出醫生證明幾個月再來說

    3000可以證明他時速過快的話是值得
    如果他超速  你還是有50%的責任還是要賠
  • http://www.laf.org.tw/tw/a2_1.php?PHPSESSID=8g7pagoft30j459b0po98lurm2
    直接去問 法服會 會比較快。
    且會比較了解。

    首頁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 建議可先到地方的調解委員會那邊調解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
  • 調解也沒用因為你錯比較大
    只能私下和傷者協調寫合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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