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歐巴桑,連張韶涵唱過什麼歌,出過幾張唱片都不清楚.
但是,這一連串的新聞,內幕不清楚,但是異地而處,我想我也會討厭自己有這樣的父母.用玉石俱焚來毀掉親身女兒.
就為了錢?
但是,今天,看到新聞是舅舅姜禮樂腦滿腸肥的嘴臉,
她表姑也說:「以她的經濟能力可以(對父母)付出更多。」並肯定她多年來扛起照顧弟妹的責任,但「對父母親的孝順不夠。」
張韶涵沒照顧家人嗎?弟弟妹妹不是家人嗎?
連表姑都承認她多年來扛起照顧弟妹的責任,那麼張韶涵父母這些年來t對另外兩名子女做了什麼?
拿不孝這種大帽子扣張韶涵,給了錢就叫孝順?給了錢後又還要什麼?
若算上之前張韶涵所說,她媽媽用掉上億的錢外,我不知道要怎麼樣才算照顧?
「以她的經濟能力可以(對父母)付出更多。」
要多少才能令那對父母及親友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