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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殺人犯出獄又殺人╱刑後監護須2年 4個月就放人

 身邊出現精神疾病的人已經不意外,但看到這樣的社會事件,我們又該怎麼保護自己啊????

政府應該要有更好的制度來保護一般老百姓,不得不推一下這醫師的看法,雖然要保護病人的權益也要保護我們的權益啊!

『楊聰財醫師表示:犯罪者是否有「雙重人格」需要司法精神鑑定,即由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及社工師組成一個評做團隊進行評估,就算評估其有雙重人格,也不代表可以免除刑責。』

資料來源:
http://blog.sina.com.tw/yang1963/article.php?pbgid=48778&entryid=597956

新聞摘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6/78/2fo21.html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顏若瑾、何瑞玲、項程鎮╱台北報導〕曾被鑑定有精神疾病的陳姓男子,七年前殺死兩名女童、減刑出獄後鑑定精神疾病已治癒,豈料他上週又殺死一名少婦,被害人的先生昨天在立委邱毅陪同下,控訴司法制度殺人,將聲請國賠,並痛陳:「為什麼殺人犯可以在這麼短時間被放出來?用智慧手段把我老婆騙去,把她活活打死,打得不成人形」、「我們的法律是怎麼了?」

北投醫院:醫生判定 依法放人

國軍北投醫院人員表示,陳男九十二年四月犯案後,當年由台大醫院鑑定為「心神喪失」,後來上訴期間,桃園療養院一度鑑定他「根本沒有精神問題」;九十六年二月,國軍北投醫院鑑定陳姓男子在壓力下有衝動行為,司法上稱為「精神耗弱」,之後台北榮總所做的鑑定跟國軍北投醫院相同。

精神鑑定 各家醫院落差大

至於陳男出獄後,依法應再於醫院刑後監護兩年,結果陳男竟只監護四個月就被醫師判定「病全好了」而出院,對此,負責監護陳男的國軍北投醫院說,主治醫生判定病患沒有問題,才會依法讓他出院。
院方相關人員透露,陳男住院期間一直是院方頭痛人物,陳男的母親非常溺愛他,探視時都會夾帶私菸給他,他不僅在病房內抽菸,還賣起香菸來,更因為陳男是殺人犯,除了主治醫師,護理人員根本不敢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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