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申請國賠 法務部長:似乎應該可以

在蘇花公路罹難的陸客是否適用國賠引發關注。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說,雖然從法律規定來看,沒有陸客不可提起國賠的規定,因此「似乎應該可以」,但還是要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曾勇夫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表示,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1名陸客提出請求,還沒有是否給予國賠的問題發生。

他說,法務部初步研究,不管國賠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沒有明確規定,關於大陸來台人士發生意外申請國賠的問題,既然沒有不可以提起國賠的規定,「似乎應該可以」;這是法務部初步研究,尚未定案。

不過,曾勇夫也說,雖然法務部內部討論後認為國賠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排除規定,但還是要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看對岸對於台灣民眾赴大陸觀光若發生意外,是否同樣給予國賠。

他表示,具體提出國賠後,究竟符不符申請要件、要不要給國賠,由主管部門交通部審核。

雖然法務部長有說
要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看對是否同樣給予國賠
但從法律來看
"沒有陸客不可提起國賠的規定"
這說法通嗎?
那台灣法律有規定外國人不可申請國賠嗎?
  • 提國賠 吃虧的是他們吧? 哈
  • 依照富x康的前例
    以後應該很多阿六會想辦法來台灣"受災"
    而且很奇怪
    為什麼台灣人被埋國賠那麼難?
    921東星大樓倒了要求國賠,台北市政府還要跟他們"疼惜的人民"打官司?

    --------------------------------------------以下為維基百科擷取-----------------------------------------------------
    除了北市府補助外,東星大樓倒塌後,受災戶認為無論根據監察院調查[7]還是相關鑑定報告證明,東星大樓都是人禍,不是天災[8]。因此,受災戶積極展開索賠事宜,惟當初建造東星大樓之建商宏程建設於1987年即解散,受災戶無法對原建商求償。

    除此,東星大樓受災戶亦對台北市政府申請國賠;其國賠理由為「東星大樓結構之計算有嚴重之錯誤,但審核人員卻未揪出其錯,未盡法令上之必要注意義務。」「主管機關派員勘驗未能發現箍筋捆綁錯誤、混凝土強度不足等重大瑕疵,導致大樓因強度不足而於地震時倒塌,造成重大傷亡,公務員顯有過失。」等理由。

    對此國賠,關係人北市府並不批可並進入兩造對薄公堂程序。而當時市長馬英九領導的北市府,其否定主要理由如下:第一, 東星大樓於1981年2月23日領得建造執照,而國家賠償法於1981年7月1日施行,所以不適用國家賠償法。第二,建管處結構審核人員是依內政部規定之審查表完成審查,而結構演算依規定則由建築師簽證負責,建管處審核人員係就該結構計算書審查設計方法及設計強度是否有誤,不需就結構計算過程再重新演算,因此並無疏失責任。最後,台北市政府認為:施工勘驗責任應由營造廠及監造建築師負責,要求建管人員在勘驗時查出工程品質有誤,有實質困難。就以上理由,台北市政府認為所轄公務員並無過失,亦毋需核准該國家賠償案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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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政府標準很怪
    到底是人禍賠?還是天災賠?

    上次北二高走山馬先生也是說一定協助辦理國賠
    進行政程序後一度傳出,鑒定後認為是"天災"所以不賠
    後來被眾矢之才又改口說鑒定只是確認發生原因,最後都會賠

    這次陸客來台遇到天災路斷令人難過
    但是二話不說就說會賠也差太多了吧!!!= =
  • realeric
    realeric
    拜託  就先駁回 再給法院去裁定ㄅ

    說那麼多做啥

    打到定讞 就知道
  • 還有上次有個台灣女婿去中國登山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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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女婿中國失聯 公安不理

    中國旅客遊覽車在蘇花公路墜崖,台灣投入龐大人力、物力搶救;加拿大籍台灣女婿在中國登山失聯,疑摔落山谷,當地公安不予理會,搜救人員索價十二萬人民幣才出動搜救,家屬抨擊,台灣和中國真的差太大了。

    台北縣貢寮鄉民吳文燦加拿大籍妹婿杜山,十六日到中國四川省攀登田海子山失蹤,可能摔落山谷;吳文燦昨天說,看到台灣全力投入蘇花公路的搶救,中國家屬竟還批評救援不力,真的不公平。

    吳文燦指出,妹婿發生山難,家人向公安報案,對方回答沒有設備,無法救人,四川登山協會開價十五萬元人民幣才願救援,經討價還價減為十二萬元,家人先付六萬訂金,協會動員十人上山找了兩天,就要求支付尾款才願繼續搜救;由於六萬尾款未付,至今仍然失聯。
    --------------------------------------------------------------
    我真的不想納稅了!!
    納稅買花買菜、納稅給候選人作秀、納稅放煙火、納稅給阿六...
    隨便一筆預算都幾億、幾十億、幾百億

    物價很高薪水不夠用,每個月還要繳保險跟一堆費用
    人民生活很苦這個政府真的知道嗎?
    只會說一套作一套!令人火大!!!!

    抱歉,若版主認為已經牽涉到政治議題請轉版
    因為真的一肚子怨氣= =
  • 如果可以國賠。
    那下次乾脆叫他們一起來投票選總統好了。


    這樣繳稅,繳的很不甘心。
  • 華航 賠 四十萬美金

    陸航 賠 一萬人民幣



    賠越多, 有助觀光業
  • 我覺得要賠耶 我的原因如下:

    1.  受害者很可憐

    2.  中華民國是泱泱大國  如果我們國賠給他們 是不是把他們視為本國國民? 所以中華民國反攻大陸成功...

    3.  因為我們賠得起 所以其他國家觀光客才敢來台灣玩
  • 應該也沒有
    "不能向中國人課所得稅的規定"

    所以
    請先向中國13億人課60年所得稅!!!
    (為表示善意,利息就免與加計好了)

    權利義務總要相符才可以嘛!!!
  • ok??ok??
    ok??ok??
    我真的很不想繳稅給這個鳥政府,可以嗎?
    要賠請向投票給他們的那群人課稅去賠
  • 陸客申請國賠 法務部長:似乎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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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是可以啦...
    不要再囉唆了...

    我不知道一個號稱全球富豪大洗牌
    的新興高級人類生活區塊的人民

    拿衰賽斃窮的台灣島 "國賠"是擦屁股也爽嗎?



    敢情是不要錢會死
    不給錢的也會死?
  • 國什麼?賠什麼?


    那阿六就是我們的國人了嗎?
    是不是這個意思?是不是這個意思?是不是這個意思?
  • 吃中國豆腐嗎?哈哈哈!
     

  • realeric
    realeric
    國家賠償是賠償國民ㄟ

    國民有納稅服兵役的義務

    要求償應該是民事管道

    國家怎麼會對其他國民有義務
  • 若是賠紙錢的話我倒是很贊成

    國賠?吃屎吧



     

  • 自古英雄多虛弱的話:

    若是賠紙錢的話我倒是很贊成

    國賠?吃屎吧


    ---------------------------------------------
     
    ~~我非常贊成你的話!!笑死我~~
  • 噗!!

    所得稅和台灣的萬萬稅先繳再說!!
    沒繳稅算得上台灣的國民嗎?

    要什麼國賠啊!!

  • 趕快先把浪廢國家公帑的死刑犯槍斃完吧
  • 紅澪的話:
    還有上次有個台灣女婿去中國登山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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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女婿中國失聯 公安不理

    中國旅客遊覽車在蘇花公路墜崖,台灣投入龐大人力、物力搶救;加拿大籍台灣女婿在中國登山失聯,疑摔落山谷,當地公安不予理會,搜救人員索價十二萬人民幣才出動搜救,家屬抨擊,台灣和中國真的差太大了。

    台北縣貢寮鄉民吳文燦加拿大籍妹婿杜山,十六日到中國四川省攀登田海子山失蹤,可能摔落山谷;吳文燦昨天說,看到台灣全力投入蘇花公路的搶救,中國家屬竟還批評救援不力,真的不公平。

    吳文燦指出,妹婿發生山難,家人向公安報案,對方回答沒有設備,無法救人,四川登山協會開價十五萬元人民幣才願救援,經討價還價減為十二萬元,家人先付六萬訂金,協會動員十人上山找了兩天,就要求支付尾款才願繼續搜救;由於六萬尾款未付,至今仍然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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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不想納稅了!!
    納稅買花買菜、納稅給候選人作秀、納稅放煙火、納稅給阿六...
    隨便一筆預算都幾億、幾十億、幾百億

    物價很高薪水不夠用,每個月還要繳保險跟一堆費用
    人民生活很苦這個政府真的知道嗎?
    只會說一套作一套!令人火大!!!!

    抱歉,若版主認為已經牽涉到政治議題請轉版
    因為真的一肚子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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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000000000000000

  • Madammaggie的話:
    我覺得要賠耶 我的原因如下:

    1. 受害者很可憐----->沒人說他們不可憐

    2. 中華民國是泱泱大國 如果我們國賠給他們 是不是把他們視為本國國民? 所以中華民國反攻大陸成功...--->你在作夢嗎?

    3. 因為我們賠得起 所以其他國家觀光客才敢來台灣玩---->台灣有錢也不是這樣亂賠好嗎?
  • 沒有繳稅
    沒有盡國家的權利義務
    陸客申請國賠很怪
    "似乎應該可以"是指對岸承認中華民國或是我們承認中國台灣?
    應該有人要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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