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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租屋族1/4薪水繳房租

在外地工作真的很辛苦耶.....
薪水和住家裡的人相比,就去掉一大半了......

到底租屋好還是貸款買屋好啊 T__T
買了房子,平常的生活品質可能都得犧牲了,唉唉。
但沒買房,感覺生活就又很沒保障和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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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租屋族1/4薪水繳房租

營建署日前公布住宅需求動向調查結果,台灣6大都會區民眾須不吃不喝7.69年才能購屋。不過租屋族負擔也不輕,今天(20日)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外租屋者平均近1/4薪水要用來繳房租。

1111人力銀行20日公布「上班族租屋現況調查」,發現45.72%受訪者在外租屋,其中31.11%已婚,平均房租占月薪的23.12%。

調查顯示,上班族租屋的前3大原因依序是:收入太少、買不起房子(31.82%)、在外地工作(28.98%),以及收入不穩、買不起房子(17.04%)。

正在租屋的受訪者中,有2成8計劃在2年內購屋,其他近7成2受訪者不打算購屋的原因包括:房價太高(30.95%)、工作╱薪水不穩定(26.19%),以及預備的頭期款不足(14.29%)。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在台北購屋約需準備新台幣200萬元自備款,若以月薪3萬元來計算,即使每月存下1萬5,000元,再加上投資獲利所得,也約需10年才能存到頭期款。

徐佳馨建議,年輕人買屋不要「一次到位」,即採取從邊陲逐步換到精華地段的策略,先從捷運末端地區的房子買起,再換購比較靠近市中心的房子。
  • 要是一個月薪水 3萬元

    30000除以 4 =  7500元  ...............一個月的房租

    我個人是覺得數字的平均值有點過高

    可以租一整棟   一樓當店面或當倉庫   

    2-3樓再分租    

    這樣子比較省一點  
  • 1/4算好的

    我一半都繳房貸去了
  • 我是覺得只是租房就佔薪水的四分之一 

    真的很多    

    我租房的部份一個月的水電費用  約800元   ( 不包括作生意使用的部份 )

    我個人就覺得花太多錢了  

    住在家裡的時候   從來沒有付過帳單

    哥哥及妹妹都會把它們付掉  

    日用品也不用買   家裡都有   

    現在  我都省吃節用的

    住外面真的比較不好存錢    開銷比較大 

    尤其  我住在比較熱鬧的地區   整條街都是很可愛的商品

    都在跟我招手   叫我帶它們回家

    我個人是覺得出門最好不要帶什麼錢出門 

    有錢放在銀行內不要領出來

  • 記sir是有錢人 

  • 我的薪水的四分之一也是貢獻給房東

    什麼時候可以南北平衡一下

    南部各類型的產業職缺多一些 
  • 真好,只有四分之一付房租
    如果是拿二分之一去付房貸還比較甘心

    我沒頭期款
    三分之一多   付的是房租

    東西太多
    又帶著一架老鋼琴
    又養狗狗
    又要能有夠開伙的設備
    雅房與套房不是太小  就是有這個 沒那個

    唉~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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