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免罰仍禁專區 恐現一樓一鳳

內政部積極研究性交易除罪化,初步擬定幾項原則,包括不採取專區賣淫,而是禁止在文教、住宅等地點賣淫,同時禁止公司化企業經營,所以採取一樓一鳳或是3到5人的小型工作室經營,不過早在這之前,今年1月開始,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違憲後,台北市已經率先要求警察局,不取締弱勢站壁娼妓。
電影艋舺台詞:「妳為什麼要做妓女?為什麼要當兄弟?」

有些女性實在不得已,經濟弱勢,或是年事已高,沒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在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認定「罰娼不罰嫖」違憲後,台北市早已經默默的率先從今年1月起,要求警察局配合,不取締「站壁」娼妓。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因為未來修法的方向,基本上是不罰娼也不罰嫖,所以我們希望市警局在做處理的時候,能夠以勸導為原則。」

只是日日春協會指出,還是有流鶯被抓,北市坦承,還是有部分警方認為在落日條款生效前,應該取締,北市會繼續溝通,以勸導代替取締,不過未來,全台灣可能會直接把性交易除罪化。

電影金雞描寫香港一樓一鳳個體戶應召站,內政部初步擬定,未來性交易採取一樓一鳳個人工作室、或是3到5人小型應召站,但禁止公司化企業經營,也禁止在住宅、文教區性交易,不少立委都關心這議題,其中最受人側目的就是發生婚外情的立委吳育昇。

立委吳育昇:「通姦除罪化跟所謂皮條客問題。」內政部長江宜樺:「第三者該維持刑罰,好不設專區的話會變成全民皆娼,如果說公司不行、小型不行、個人不行,那這樣根本全不行。」

引發爭論的是,禁止在住宅區性交易,在非都會區恐怕很難執行,企業經營,也可以變相為多據點的一樓一鳳,有了大方向,細節卻很棘手,未來將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法規明定,燙手山芋,又從中央,丟回地方。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4/8/2ex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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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陋寡聞的我從沒聽過一樓一鳳,還去查了一下YAHOO的知識+

「一樓一鳳」是指同一名妓女,在同一個私人住宅單位內從事賣淫,這個住宅單位在香港法律上不算是色情場所律;但是如果在同一個住宅單位出現兩名以上妓女從事賣淫活動,就等同經營色情場所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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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開版,這種話題也很容易引起爭議,但也想知道大家的看法,如果這件事真演變成一樓一鳳,這不是很恐怖嗎?
想一想,你的租屋處隔壁可能就是合法經營的性工作室,或住的大樓鄰居也是,而嫖客三教九流都有,進進出出的人
無法管控,如此一來,治安不是更差嗎?

講實在話,我對立法的人也沒啥信心,他們能想出多有利於民眾的規範....

你的看法是什麼?

  • realeric
    realeric
    原則上贊成除罪

    現在 的管制方式等於讓大家 都恐慌 住宅區不行 文教區不行

    但是現在工業 商業住宅 醫大堆 那...

  • 個人認為這是最原始的情慾

    你可以裝作看不見

    但它確真實的存在你我生活之中

    有效管理比加強取締來的好

    可以設立情色專區加強對性工作者的控管

    另一方面加重在非專區營業者及客人的罰刑

    這才是根本之道!!




  • 應該設立專區讓性工作者去營業

    規範她們也要繳稅、定期做健康檢查

    房東租房給她們

    也要繳稅金給政府

    總之配套要做好就是了

    不然像現在,一般商業區、住宅區也是有隱藏在接客的小姐、上班族、學生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