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 性侵好友兒子 再逼兄妹亂倫

禽獸不如 性侵好友兒子 再逼兄妹亂倫
更新日期:2010/09/14 03:10 洪祥和╱花蓮報導
中國時報【洪祥和╱花蓮報導】


誤交損友竟是引狼入室。五十歲康姓男子先性侵好友的國二兒子小強,再威脅利誘被害的小強,性侵兩名親妹妹,讓他觀賞「手足亂倫」戲碼,變態行徑令人匪夷所思。直到康姓男子企圖性侵小強的女同學未遂,才揭露其令人髮指的惡行。


康某與小強父親,是同村長大的數十年莫逆之交,他平時打零工維生,小強父親常會邀他到家裡相聚,康某吃飽喝足卻不知感恩,反而利用眾人對他的信任,將狼爪伸向好友的小孩。


康男從三年前開始露出狼樣,性侵就讀小五的小強,並教導與逼迫小強猥褻小四與小三的妹妹,給他觀賞,小強不從即被康某毆打,若乖乖配合,康某還會賞給小強五百元零用錢,同時,恫赫「不准跟爸媽說」。小強不僅被惡叔叔蹂躪,還得遵照演出,懵懵懂懂,又成了加害者。


小強現在就讀國二,生理出現性徵,康男竟變本加厲,進一步要求小強上演性侵亂倫活春宮給他觀賞。從小強上國中以來,被迫至少與兩個妹妹先後發生三次性關係,康某每次從旁觀看,也會跟著性慾高漲,自己打手槍,自我滿足。


康某觀賞手足亂倫還嫌不夠,時常在小強就讀國中校門附近,物色落單國中女生上下其手,剛開學第二天,就看上一名亭亭玉立的女學生,透過小強要到她的手機電話,經常打電話騷擾,女學生不理會,康某便趁下課時間,直接到學校找女學生,準備帶她到角落性侵,幸女學生跑回教室,向師長求救並報警處理,才揭露這起「惡狼導演手足亂倫」案件。


該校校長表示,小強家庭經濟小康穩定,對小孩的遭遇,痛心疾首,對加害人難以原諒;事發後,小強兄妹已被社工與檢方緊急安置收容。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康某已坦承強迫小強性侵妹妹一事,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收押禁見;至於小強遭康某強制就範,因未滿十四歲,無刑事責任,也算被害人,詳細案情仍待調查。


  • 好噁.這可以判去勢嗎?或是哪個頭不乖斬哪個頭好了.
  • .

  • 這個噁心變態如果去勢

    應該會使用更可怕的方法性侵別人

    這個變態已經很嚴重了

    直接死刑吧!!!!!!!!!!!!!

  • 這個變態給他進去就別讓他出來啦
    PS那個小強我看問題也很大!!!
  • 這個案子很誇張,毀了一家人

    不過父母也要負責,怎麼可以讓小孩單獨和外人共處一室
    次數這麼頻繁,時間這麼久!!!!
  • (某些)男人真是社會的亂源

    我覺得變態都應關在一起

    他們自己爽在一堆就好了

  • 這種人根本是心理變態了
  • 把那顆噁濫小頭給切了吧
  • 噁心的要死
    幹嘛不去給狗X
    賤人...   (氣...罵了髒話~SORRY)

    討厭看這種新聞...
  •  斬立決!!!!!!!!!!!!!!!!!!!!!!!!!!!!!!!!!!!!!!!!!!!!

  • 像這種要"先切"再關個"無期"且"終生不得假釋"

    關個幾年就出來的話    又要殘害其他小孩
  • 這種新聞讓人覺得
    有些人的無恥 與變態 真得是沒有底線的....
  • 無話可說還是無話可說

    心理變態的加害者去殘害弱小的孩子
    無法判別是非的孩子
    心理扭曲又成為加害者

    這樣的輪迴還要多久?
    等著看這一例怎麼判.......

    真的是食髓知味的變態大叔一個
  • 好變態~一定要判重刑,可惡!!!

    那個小強我覺得怪怪的,小五和國二,會不懂這些嗎?

    也好心疼兩個妹妹的遭遇
  • 這真正是人中之渣

    光槍斃他都難以平眾怒

    該逼他連續打手槍100次之後閹割

    然後再凌遲處死
  • 很扯~家人都不知道
    難道都不聊天的ㄇ?
    可憐的孩子~
    加害人太.........過分

  • 讓自己的小孩和別人同處一室.竟然沒有爸爸或媽媽在旁邊???

    以為說是自己多年好友(親戚).所以沒想到??

    這是當父母的失職!!!

    很多性侵害都是認識的人加害的.當爸媽的不要好傻好天真.


    我覺得性侵害應該判死刑才有警惕的作用.

    而那對爸媽則需要再教育或褫奪親權!!!

  • 這種變態有與人永世隔離的必要
  • 敗類,這種人關他一輩子都還不夠
  • 大家看著吧一定會判通通無罪~
    台灣法官是色郎變態的好朋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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