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先蒐證才辦人 飆仔沒在怕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警方防飆,近來改採先蒐證、事後再傳喚到案的柔性執法,防飆警力未能在第一時間鐵腕逮人送辦,讓飆仔氣燄高張,前晚更傳出砸車、派出所外放煙火示威;如何有效遏阻飆車族滋擾街頭,警方有必要給市民一個交代。

據了解,暑假期間除下雨天外,高雄地區飆仔幾乎夜夜出沒,但因高市警方改採柔性執法,交通大隊三組也要求各警分局改稱飆車行為是「危險駕駛」。如此一來,飆仔入夜呼嘯街頭,未見警伯追捕,反而變本加厲。

前晚,一部小轎車遭人追到五福二路一間KTV店前砸車,並傳出有飆仔在苓雅分局成功所旁施放煙火示威,擾人清夢。不過,交大昨則聲稱,砸車事件是「單純超車糾紛」。

高市一名偵查佐則在鹽埕區「華王飯店」前按喇叭示意幾名擋道飆仔讓路,不到5分鐘惹來上百飆仔持槍拖出車外打成豬頭;警方後來破案,逮捕為首的飆仔20多人,才知支援打人的飆仔5分鐘內從鳳山市南京路一帶連闖紅燈趕抵鹽埕區五福四路,機動性之高,讓警方瞠目結舌:「比救護車還快!」飆車族如此有恃無恐,值得治安單位拿出有效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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