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是老板 會用這樣的員工嗎??
要去面試了
只是...因為小朋友未滿一歲 有在喝母乳
所以..想要在面試時 向主試員要求工作滿4個小時有30分鐘的擠奶時間
這樣的要求 會不會讓我找工作的機率大大的下降呢?
若你是老板 你會用這麼一位員工嗎?
勞動基準法
第 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第 52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只是...因為小朋友未滿一歲 有在喝母乳
所以..想要在面試時 向主試員要求工作滿4個小時有30分鐘的擠奶時間
這樣的要求 會不會讓我找工作的機率大大的下降呢?
若你是老板 你會用這麼一位員工嗎?
勞動基準法
第 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第 52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