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會...逮到機會教訓人一頓的多的是呀...
我只學了一樣, 誠意道歉的都是傻瓜...
順便應證這位媽媽與小孩的下場...
媽媽天真的以為
讓孩子去面對這樣的事, 以得到一個教訓
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媽媽的心
不是每個人都能以對方的角度去體諒別人的心意
多數的人, 只會以自己是否受侵害為優先
然後放大自己受害的程度
美其名:讓他受個教訓!
問題是, 誰有資格教訓別人呢?
神也不這麼幹的...
更何況到手的肥肉...
想要維護自己內心的良善與應有的觀念
只有徹底的排斥、輕視他人才做得到
換個角度想
這位媽幸好因為這件事
讓孩子提早了解社會""正義感的發揮""等同""涉足險惡""
否則她的孩子也會天真地做出相同的事
然後受到更大的侵犯...
對這社會...有理念可以不要講, 有錯千萬不能認
嗯...懂的..........心裡有數就好...
所謂八面玲瓏就是這麼回事呀...
因為你侵犯不了我, 所以我是不受侵犯的
至於侵犯別人...這社會一向以正義之名應允, 甚至對錯...說了就算...哈
我非常厭惡所謂的規則或法律, 那是人造的東西...
但事實上...只要是人, 就應當有自己的規則或規律, 我認為, 那完全不屬於規範內的人所適用
所以...有時拿法律或什麼道理來歸推到所有人身上, 看了很礙眼...又不知從何說起...
知錯能改的人, 完全不適合在講中文的社會裡生存
別的社會我不知道...我只知道, 在此地, 講英文的可以盡量道歉, 那很夠格~
最後容我說句簡短的感想...ㄇㄚˇ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