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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提離職,就整各月的薪水都領不到了嗎?

如標題

七月中寫e-mail給老闆,說想要離職,但是老闆一直沒有回覆,可或是不可.

當然七月中以前的工作也是有再做
 
而會計就跟我說,這各月不給薪資

這樣是可以的?

勞基法不是有規定,員工作至哪一天為止,應發薪資至離職那天為止

所以老闆是可以這樣嗎?
  • 老闆是不可以這樣
    但有時候勞基法規定是一回事老闆有沒有這樣做是另一回事
  • 依據勞基法,老闆還是要給你那半個月的薪水,不給是違法的!
    不過,你們公司有說要離職前是多久前要提早告知?有時可能會針對這點扣點錢!
    但不能全部不給,如果真的全部不給,可以直接去到勞委會去申訴~

     


  • 你工作多久了?
    是否簽署任何離職時需賠償的合約?

    1.備份你寫給老闆的請辭信
    2.依自身情況洽詢勞工局+投訴


  • 不行喔!一定要給∼
    要是之後真的沒拿到 請勞工局去跟公司好好"談談"
  • 還不快把你的出勤卡影印留底
    或任何能證明你上班的證據都要保留好


    (如果有的話...
  • 我打錯了,是勞工局才對~
  • 當然不可以啊
    做一天事就領一天薪水
    去告到勞委會吧
  • 若確定沒拿到薪水,建議你直接跟勞委會申訴
    切記保留各項任職時的證據
    只要有提出請辭的證據,不拘形式都可以,免得公司說你無故曠職,跟你求償

    順便連公司有什麼違法的地方都檢舉一下好了
    順道出口氣
  • 第一:請先提出你有工作的“証據”

    第二:請回想一下,有沒有簽過任何“契約”,有明定“離職”需提前多久提出宣告並完成交接的……


    你7/15提離職,7/16就不來上班,老闆沒有向你提出求償就萬幸了還要求薪水


    勞基法不是這樣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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