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性交易除罪化

變相鼓勵大家通姦和當娼妓和嫖客




如果通姦除罪 第一個受害的其實不是大老婆 而是大老公 因為老公們多半原本就在通姦了 只是太太為了各個因素放過 但是通姦除罪化 徵信社再也沒有理由把人家抓姦在床 你再也沒有蒐集證據的權力 好了 這些原本在通姦的大老公的老婆們 會怎麼做 聰明的你一定想得出來 當然是跟看對眼的上床來出一口氣啊  



性交易除罪化 那你要怎樣跟娼妓課稅 你怎樣計算娼妓的所得 好 你課不到她們的稅 又沒有法律的約束 缺錢的就下海一下反正未來老公不知道就好 那這些嫖客們只是互相娶別人上過的妓女罷了


開放的社會 開放的性病於是誕生 
  • 不開放的社會就沒性病了?真是好笑!

  • rosette的話:
    不開放的社會就沒性病了?真是好笑!


    ~~~~~~~~

    +1


    而且......
    憑什麼嫖客就沒罪?

     

  • .......
    這種法律應該不會通過吧~~~~~
    所以應該不用擔心吧~
    哈哈
  • realeric
    realeric
    當幾萬才要嫁的問題浮現的時候

    哪有道德?  南到登記結婚要看薪資證明?

    國家本來就不應該管太多人民的家是

    通姦 跟 性交易 的評價 跟 國家要不要追溯更是兩回是

  • http://blog.udn.com/hsinchu/3496931

    「許多人以為,通姦罪是保護女性,其實最後被保護的是男性。」清
    大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秀華表示,1992至1996年間,因通姦罪被
    判刑的男性有181人,女性為209人,太太撤銷對先生通姦告訴的比例
    ,更遠大於先生撤銷對太太通姦告訴的比例。

    實務上,許多太太抓姦是透過徵信社,但常常花了數十萬元後仍一無
    所獲;就算抓到先生通姦,最後卻被反告妨害秘密或非法侵入住宅。
    「抓姦」更無助於心理復原,反造成難以彌補的情感傷害。「我們教
    孩子談戀愛好聚好散,怎麼忘了讓婚姻好聚好散?」

    通姦罪開庭時,常見兩個女人吵翻天
    ,男人沒事站一旁「通姦罪到底懲罰了誰?」他贊成現階段「通姦罪
    認定應趨嚴,離婚認定要要放寬」,未來則讓通姦除罪化,讓婚姻回
    歸民法。
  • 嗯.....
    仔細想想 除罪也不是使不得的
    因為 感情這事 你或妳 愛上了別人
    是對不起你的元配沒錯
    但是 卻要被判刑
    這....用刑法來保障感情
    是不是有點可悲了
     

  • 越文明的國家  越懂開放
    如北歐各國  荷蘭等
    都將性工作者視為產業的一環  以方便政府管理
    而由於透明化管理
    健康  性病等檢查定是必要的部份
    如果像鴕鳥一樣對此長期視而不見
    難道問題就不存在嗎?
  • 對阿
    我也覺得該開放的就該開放
    並不是開放後什麼都不管
    用偏激或高道德標準來比較大老婆和小老婆(或是雞)
    這樣子很怪
    對自己的太太也很不遵重
    做小老婆(或是雞)的也別高興
    除罪化的結果只是被人包養的週期更短
    以往可能A的到房子或者頭期款
    現在可能賺不到幾星期就被人甩掉了.........
  • 政府常常通過了新的法令後
    接下來的後續處理就放給他濫....

    EX.禁止在3人以上公開場合以及騎樓下抽煙
    抽煙者改成在馬路邊抽煙 抽完隨手丟 煙蒂一堆
    政府就沒想過要用個路邊垃圾桶給這些煙人....

    EX.網咖業者禁止未滿18歲者在非假日以及深夜入場
    卻導致一堆網咖惡性倒閉....該怎麼處理後續...??
     

  • 通姦罪應該是所有罪刑裡面
    唯一沒有所謂被害人的吧...

    男女雙方是合意才會成立吧
    只要其中一方不合意 那應該是強制性交 而非通姦

    當然 應該會有人跳出來說
    那元配呢 元配不是受害者嗎

    那元配受什麼害??感情嗎??

    如果照這邏輯...
    那是不是應該定劈腿罪 分手罪 死纏爛打罪..諸如此類

    感情受傷就得被罰...
    那我向人表白被拒絕 談戀愛被提分手 我也感情受害
    那是不是應該也給對方判罪呢?


    大多數人不能接受通姦除罪
    那是因為道德上我們不能接受 也覺得不合理

    但在法律思維下 特別是刑法
    是不能用道德來判定的
    因為牽涉的層面多 涉及的問題也比較廣
    是不能簡單用道德來討論


    樓上有人也說了
    怎麼會用刑法來保障感情?

    不是很可悲嗎??

  • 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雞,還有鴨啊

    要說鼓勵怎麼只提一種呢(拖走~

     
  • realeric
    realeric
    登記結婚又不是強迫結婚  跟刑罰無關ㄅ

    怎麼會適用刑罰保障婚姻

    那以後上班遲到也要刑罰好了
  • 最早提出並大力鼓吹通姦除罪化的,就是那些婦女協會的前衛女性啊,

    怎麼現在......版上女權至上的女性也開始反對了....真怪


  • 無名子^^的話:
    realeric的話:
    登記結婚又不是強迫結婚 跟刑罰無關ㄅ
    ~~~~~~~~~~~~~~~~~~~~~~~~~~~~~~~~~~~~~


    嘿嘿嘿~
    報稅時合併申報算便宜一點倒是真的
    ~
    哈哈
  • 無名子^^的話:
    realeric的話:
    登記結婚又不是強迫結婚  跟刑罰無關ㄅ
    ===
    跟強迫不強迫沒關係吧
    就如同  沒有人強迫你進入民宅  但是你自己跑進去  就是違法
    再說一次  現有法律規定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對一 
    除此之外  不得與他人發生性關係
    如果要廢除通姦罪  就應該同時撤銷婚姻制度
    -----------------------------------------------
    那有誰能回答我  一些政經人士
    難道沒有常常在通姦??  什麼大房二房三房的..
    法律保障了表面.    實質上卻不停或經常的在通姦
    難道那些元配的感情  沒有份量
    忍受跟別女人共享丈夫    不也是衡量後的選擇

    所以要說法律能保障什麼?!
    不過是對良善百姓的一種拘束

    感情得用法律來作最後的底線時,通常這段感情也快宣告結束

    大家都認為上床,性交,是個人隱私的事
    卻要用國家刑罰來赤裸裸的審判

    人可以出賣時間,腦力,甚至是身體的一部份(器官或血液)
    但性服務,卻有二方不同意見?
    無非是道德感作崇嘛

  • 無名子的話深得我心


    法律保障的本來就是婚姻制度 以及婚姻制度下的子女

    如果你簽約同意合約條款 夫妻互負忠實義務 那就要遵守 不然你就不要走進婚姻 誰管的了你

    通姦傷害了配偶也間接讓子女受害 通姦罪不是單純處罰你跟別人上床 而是因為你讓家庭制度不穩定 民族幼苗將因你而權益受損


    如果大家每個人都振振有詞 說法律怎能管到人的感情 管到人跟誰上床呢?  那這個邏輯對先生對太太都是成立的 也就是太太固然不能主張先生不能拈花惹草 先生也不能主張太太不能朝秦暮楚 那人還結婚做啥 多此一舉
  • 結婚保障的不是夫妻,而是孩子
     
  • 現在有dna  非婚生子女也一樣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所以不適合結婚的人請務必保持你的單身身分不要害人 子女的權益都是一樣的

  • 這種莫名其妙的法律如果通過的話

    我就要移民>"<
  • 通姦罪開庭時,常見兩個女人吵翻天
    ,男人沒事站一旁「通姦罪到底懲罰了誰?」贊成現階段「通姦罪
    認定應趨嚴,離婚認定要要放寬」,未來則讓通姦除罪化,讓婚姻回
    歸民法。
    ----------------------------------------
    +1
    通姦罪只存在少數不文明的國家
    靠法律來保障婚姻是可悲的
    但在廢除通姦罪同時應讓離婚不要如登天般困難
    據我知道 很多人捉姦 是為了要離婚
    如果主管單位 能讓很多不適合的婚姻
    得以在法定程序下合法瓦解(如分居滿兩年得訴請離婚)
    那麼我贊成通姦應該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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