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我車禍了啦--強制責任險 要怎麼理賠 ??


請問車禍的理賠

前幾天車禍 
有報案 有作分析 有作筆錄

我有受一點傷  已取得收據  正副本均有
也有取得診斷證明

打去向我投保的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詢問
對方說 應要向肇事者的保險公司申請
要我和對 方連絡

但我看了點資料 也問了朋友
都說明我的保險公司應協助我向對 方保險公司申請

去電給肇事者  對方不接電話
(我已有心理準備  若都不見面 將提告
 基本上我想和解 不想跑法院)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
若想先拿到醫療的理賠 真的只能透過對方
請對方強制保險的公司處理嗎?
我的保險公司不必處理嗎?

謝了
  • 我老公出車禍時,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跟我聯絡,我直接向他們申請,沒有透過肇事者,也沒有透過自己的保險公司•(這是強制險的部份)你保的強制險是要賠給對方的(如果對方有損傷的話),所以你保的強制險不會賠你錢,是對方保的強制險賠你錢。(交叉理賠)
    如果你另外有保意外醫療或醫療險,可以向你的保險公司申請•醫院的收據正本只有一張,你可以向醫院申請副本(通常是影印加上醫院的章),診斷證明也可多申請幾張(看你要申請幾種保險給付),正本就留著報稅用吧!
  • effie11:

    謝謝妳的解說


    不過我在報案單上看到 五天內要以書面告知保險公司
    若肇事者沒有知會他的強制保險的公司呢?
    保險公司怎麼知道要來理賠?
    或過了期限呢?

  • 強制險  千萬不要把資料給對方

    而且你的保險公司要幫你報上去  直接給你錢

    不用到對方的公司

    是不是要直接說你要報出險

    強制險不屬於保險公司的  是全民保險  我懂這樣!
  • 過失傷害是半年

    如果你的警察局備案  醫院證明  財物損失都有了

    他還不有動作可以先上調解委員會  最後才是上法院

    如果你的傷沒有很重就調解為止吧!  不然還要花上一些時間

  • 因為我已打電話去向我的保險公司詢問過了
    客服很清楚地告知我 要向對方申請
    他們不受理

    我是否要再次去電呢?

    我當然想和解呀  對方肇事當晚有展現出他的誠意
    也有道歉認錯
    因為我的傷很輕 我只想對方賠我修車的就好
    真的是小車禍 我想不用一萬元可以修好車
    可是若對方不願出面 我只好去申請調節囉

    我在事發當晚 有說了我只想要拿回修車的錢就好
    因為對方看來日子也不好過
    我沒受大傷 覺得人平安就好
    都這麼表達了  對方若避不連絡
    覺得很累~

    有夠麻煩吔 處理這些事的時間 還有精力
    事發當晚 因為很晚了 又為急診無法蓋醫院關防
    所以我又利用上班時間去了一趟
    才拿到有效的診斷證明

    也上網研究了相關的法律程序
    這都要花時間精力的!
  • effie11的答案才是對的。妳知道對方是哪家保險公司嗎?知道的話就直接打電話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問。

    請妳帶著收據正本(強制險可以用副本,記得要蓋與正本相符的醫院章)。報案三聯單。圖章。身份證去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至於車子的理賠。如果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要請對肇幫妳跟他的保險公司申請。他的保險公司會依警局的筆錄和記錄看他錯幾成賠幾成。
    若他沒有,那只好就妳自已親自出馬了,看是要用告的,還是先申請調解會了。



  • 我剛再次去電我的保險公司了
    客服還是說他無法協助我向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我說明了情形  說我不知對方的保險公司 要向誰理賠
    客服才說: 喔~ 我可以幫妳查呀!
    (按!  第一位客服都沒有主動告知 
             第二位客服要人有點發火 口氣不爽了才說!)

    所以我去電了對方的保險公司
    問了一下申請程序
    客服說明 五日內電話告知即可
    我有空填寫申請書 附上相關憑證 寄去即可
    若後續觀察  仍有傷勢的話  還可以再次理賠


    請問一下 什麼是"出險"  謝了
  • 蘋果綠☆的話:

    不過我在報案單上看到 五天內要以書面告知保險公司
    =============================================

    依強制險的規定,事故發生的兩年內都可來做理賠申請。
  • 蘋果綠☆的話:

    我剛再次去電我的保險公司了
    客服還是說他無法協助我向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我說明了情形 說我不知對方的保險公司 要向誰理賠
    客服才說: 喔~ 我可以幫妳查呀!
    ====================================

    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妳沒有理由責怪保險公司。

    1:這是公辦民營的保險。保險公司只是幫政府代辦。只有微薄的收些工本費而已。但若有一點小錯,機車的保險局就是幾十萬開罰。所以妳消氣吧。

    2出險就是車禍申請理賠的意思,就這樣。
  • 剛和律師談了一下

    若可以的話     私下和解就ok
    (我也希望~  真的沒多少錢 誰都不想上法院)

    若對方不出面 可到我所在地的區公所或法院申請調節
    (但實務上對方若不出面   調節他也不會出面的)

    最後一招 就是去告刑事的過失傷害罪
    這一招是要逼他出面 若達成和解 則可撤告
    要去被告的所在地或是事發地點的警局提出告訴
    期限是自事發起六個月

    民事上的期限是二年

    若要知道對方的資料 如地址等
    可以打去報案的警局問承辦員警
    我問律師 警察都會講嗎?
    律師教我向警察說 :我想和解 若不給對方資料 要怎麼連絡?
                                      若再不給 就只有去提告囉~


    另外呀~ 最令我失望的是  理賠不見得可以拿到全部修車的錢
    1是二人對撞 雖說是對方倒車撞倒的 對方在現場也說對不起 承認是他的錯
     但我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一部分責任
    依比例求償

    2是車會折舊 所以若修車1萬元 折舊也拿不到一萬
    我那台是很舊的車吔~~

    嗚~ 算了啦~  財散人平安就好~

    希望有幫到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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