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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個禮拜,老闆丟了3000塊給我!!還留資料要報稅!!怎辦??

如題
我在台北太原路上的"天x皮件"上班
每天都要搬很多非常重的行李廂
原本上全天班9點半到9點半
撐了3天受不了
第4天改成上早班9點半到晚上6點整
後來覺得真的不適合女生做這工作    決定滿7天後離職

沒想到  老闆娘跟我說  他在面試時上就有把規定拿給我們看
不滿15天  沒過試用期是不支薪的
可是面試的人比較好  說做七天就有薪水可以拿了

後來老闆娘說    意思一下  給你3千
然後叫我留資料  說要報稅
這7天我工作68小時  拿3000塊
還要給我報稅
請比較懂得人教我該怎麼辦吧
我打算明天早上再去找老闆娘!!
  • 薪資報稅 要看你整年度的收入喔
    如果未滿193.000 是不用報稅的
    放心地收吧
  • 查查勞基法
    跟老闆娘說照程序走!
  • 她要報稅很正常啊...
    要不然怎麼做帳....

  • 所以你的時薪只有44元??
    勞基法沒有7天或14天內不給薪的規定
    都是一些企業自訂的
    可能普遍都認為開始上班的幾天還在適應
    對公司較沒貢獻才有這個不成文的規定

    不怕得罪它的話
    就跟她嗆明照勞基法走.不然就去勞工局舉發
    不然就是多少拿一點.補貼交通及伙食費也好

    另外有支薪公司發扣繳憑單是正常的喔
    隔年5月若你的總所得沒超過262,000就不用申報及繳稅
    其實沒什麼損失
    只是儘可能用手寫基本資料就好 (姓名+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
    不要留身份證影本.避免被拿去盜用
     

  • 就留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給老闆娘
    讓他寄扣繳憑單給你...

    我覺得公司設定未做滿幾天不支薪並沒有錯
    相信在面試時已經知道工作內容了
    公司雇用一個新人也是要花時間成本的
    就是因為有太多這種做了幾天就落跑的人~才會有這種政策出現
  • 確時,如果有領薪資,公司正常是要申報的,但你也做了7天,薪水只有3千,是不合理的,
    但基於勞基法,有最低工資的規訂,所以你可以去申訴她~自己的權益不要放棄,而且你
    是靠勞力工作
  • 勞基法對試用期的規定早就刪掉啦
    所以你老闆在欺負你拉
    可以跟勞工局申訴喔!!

  • 沒記錯的話

    如果只有做半天也要支薪的喔
    如果求職者覺得不適合
    要離職的話,當下就要把薪水算給人家的耶
    這是規定,因為妳也有付出勞力
  • 我還做過七天領2千多塊的
    月薪是2W以上
    當然是沒有繼續做
    也遇過守法的老闆 作1天也有錢領的
    但是對方沒有跟我要資料報稅

    現在守法的老闆 真的快絕種了



  • 重點是薪水給的不對
    報稅是正常的
    只是看你要不要去舉發他囉~
  • 不匿名不行吧
    不匿名不行吧
    今天早上我接到我同事打電話來

    他說他今天早上特地跑到台北  跟老闆說他做到昨天

    因為他看到我撐了一個禮拜後

    竟然只拿了3000元  他覺得太離譜了!!

    結果老闆娘  竟然跟他說
     
    如果沒有15天就沒有薪水

    這是私立機關  不是公家機關

    昨天是看我做得還不錯  才意思意思一下給3000

    你一個禮拜都不到(事實上他撐完5天了)

    就都沒有

    我同事很生氣  說勞基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老闆娘說    不怕你怎樣  想幹嘛就幹嘛

    所以一毛錢都沒拿到的同事

    氣的搭車衝到勞保局申訴

    勞保局的員工說

    現在敢這樣做的老闆很少了

    說這是特例  本來差不多要等3個禮拜才有動作的

    但是他這幾天應該就可以接到電話了

    厲害的是  打卡的卡都被老闆娘給先收起來了

    所以沒留什麼證據在身上

    但是據說勞保局的人會去查附近店家    詢問此事

    況且我也願意當他的證人

    ......................

    在這裡還是有個題外話要講

    就是一直缺人的公司或店家

    亦或福利不好  工作環境不好的地方

    還是不要硬撐快閃

    記得  我上班第2天  有個大哥跟我說  "妹妹你這樣受得了喔?"

    我說  "我昨天晚上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耶"

    結果    大哥說"昨天晚上我們大家就在那講  你這樣受的了喔"

    我跟大哥說  "我覺得這種工作應該要請男生來做    女生受不了~"

    (希望你們應該能多少體會一下那種辛苦)

    有次小老闆(老闆娘的兒子)在聊天時還說溜嘴

    說    我們的新人都一批一批進來的

    一次都是一批男的  或是全部都是一批女的    很奇怪!!

    我心想    連男人都想逃    更何況是我們阿

    在工作的那幾天    的確看到不少  小帥哥(20出頭的)來應徵

    我現在想想  看來他們就是下一批進來的了   


  • 忘了專屬暱稱密碼的話:
    勞基法保障你    做幾天就該領幾天薪水
    就算期間遇到假日.公司也要支薪
    雇主申報薪資所得沒有不妥(如有多報也可投訴)
    請不要隨便放棄自己的權益
    該爭取就要爭取.別便宜了惡劣雇主
    ==================================
    +1
    勞基法規定得清清楚楚
    還是很多惡劣雇主鑽漏洞

    工作幾天就領幾天的薪水
    不是老闆自己說了算
    就算是工讀生也是比照辦理

    不要息事寧人讓這種老闆繼續壓榨下一個員工
    撥打勞工局的諮詢電話
    他們會給你有用的建議
  • 哇,一批一批進來

    不就都做白工

    這家都一些不用付薪水的耶(有爭取才給,那沒爭取的呢?)


  • 粉紅薔薇的話:
    哇,一批一批進來

    不就都做白工

    這家都一些不用付薪水的耶(有爭取才給,那沒爭取的呢?)

    ............................
    那些員工帶新人也很辛苦的
  • 清水支流的話:
    可愛喵的話: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政府的法令
    開始以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場去思考

    公司僱用一個新人要花時間成本
    那工作者沒有得到該有的利益
    就是他因該的?

    工作本來就是你在挑公司 公司也在挑你
    如果今天換作公司擺明了就是覺得你不適合
    硬要弄到你自己走掉
    這又算什麼? 然後說你撐不過適用期不支薪
    還是說反正工作做不適合 也是要死命撐過適用期?
    ---------------------------------------------------------------
    +100
  • 不匿名不行吧
    不匿名不行吧
    我跟我同事再回去店裡拿工資了
    老闆娘態度也很好
    "maybe"是想說  我們2個一起去  想必是有備而來吧
    (不給我們  我們就準備上演瘋婆子  在那邊大吵大鬧  哈哈  )
    或者是  "有吵得  有糖吃"

    勞工局方面  我朋友也傳真和解書給它們了
    所以後面也不會有任何動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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