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告的成侵占嗎?
訂的國際包裹送到台灣
管理員英文程度不是很好
給了另一住戶簽收
但是住戶的名字拼音跟住址拼音都跟我不一樣
這樣她也拿走
這是6/9簽收發生的事
我到今天一直以為包裹未到
直到這2天跟外國聯繫
剛剛跟郵局追了半天
才知道是這個住戶拿走
管理員說今天晚上要幫我去討
我想問的是
若東西已有毀損或是已被她處理掉
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管理員英文程度不是很好
給了另一住戶簽收
但是住戶的名字拼音跟住址拼音都跟我不一樣
這樣她也拿走
這是6/9簽收發生的事
我到今天一直以為包裹未到
直到這2天跟外國聯繫
剛剛跟郵局追了半天
才知道是這個住戶拿走
管理員說今天晚上要幫我去討
我想問的是
若東西已有毀損或是已被她處理掉
我可以告他侵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