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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怎麼會有孫志浩這麼可惡的男人

 今天一早醒來,打開電視,就看到這個令人生氣的新聞,
〔若女兒監護權歸屬賈靜雯,孫志浩要求賈靜雯付出兩千六百萬元!〕

太可惡了!!

雖然,我不知道賈靜雯在美國為了爭奪監護權受了多少苦,
但這樣的情結,讓我想到前幾天看的國片《拍賣春天》,
裡面的白靈,也是因為財力沒有對方雄厚,甚至收入都成問題,所以很難得到小孩的監護權,
但為了爭奪兒子的監護權,他願意付出自己的所有。

很難想像,孫志浩不是豪門嗎?
怎麼有這種嗜血的家庭啊?

看到新聞資料畫面,之前賈靜雯在醫院被媒體包圍時,
臉上總是堆滿笑容,就覺得女性真是了不起,有苦往肚裡吞,唉唉。


不過話說回來,真的要好好思考先有後婚這件事,風險也太大了。

  • 我也覺得很扯
    明明男方就沒窮到哪裡去....
    還要跟女生要3000萬...........
  • 有因有果
    自己選的男人
    自己負責了喔
  • 女兒監護權歸屬賈靜雯,孫志浩要求賈靜雯付出兩千六百萬元

    付這個錢是什麼用意啊

    監護權歸誰,代表那方日後就要對那個小孩付起教養責任ㄟ

    我相信賈靜雯是真的很愛女兒,人一個人要帶著孩子,是很辛苦的ㄟ

    誰會去爭奪監護權.

    否則,賈靜雯還那麼年輕,如果身邊帶個小孩,日後有再遇到適合的對

    象,不又是一個問題嗎?

    在這一點,我覺得她是個堅強的媽媽.



     

  • 真的太生氣了..........
    不是豪門嗎??還敢跟女生要贍養費
    太扯...........
    想比之下賈靜雯的氣度比男方優太多啦

  • 不管到底誰對誰錯
    這都代表了這個男人完全沒氣度小鼻子小眼睛
    他這樣不怕被人笑話嗎
    堂堂一個大男人家裡也不缺錢還故意做這種事情實在很丟人
    我想應該連孫的媽媽都同個樣

    只能說賈靜雯當初看走眼沒挑對人
    不過至少現在離婚了以後不用再被這種沒風度家庭荼毒
  • 他(男方)是故意在整賈靜雯!
  • 悉達多的話:
    他(男方)是故意在整賈靜雯!
    ======================

    我也認為是這樣

    大門大戶的    要丟的臉早丟光了

    事情應該還有後續

  •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有因有果
    自己選的男人
    自己負責了喔

    恩阿
  • 相較於她之前搶別人老公
    當第三者的狠勁
    這算是另類的現世報
    我不會同情他們任何一個


    至於小孩
    以後也會過得頗優渥
    所以也不用擔心


  • 真正的豪門都很愛面子

    孫家    是標準的假豪門
  • realeric
    realeric
    真的豪門又怎會取假小姐 家世學歷都

    婚前都沒有想過媽
  • 不錯啊~!!

    他是個好男人

    只是遇到 愛裝好女人的壞女人~!!
  • 現在付的錢 跟孩子將來的繼承權相比

    算盤撥一撥 應該還是划算的

    不用替誰抱不平啦 這場爛戲 一定會有續集的

  • 甄靜雯的話:
    就算是在整她,也是合法的整,這不就是文明法治的社會嗎?
    如果到時請求成功,某個角度我們反而應該慶幸台灣法官沒有性別歧見,
    男女平等又邁進了一步!
    =============================
    男女平等不是這樣用的

    從一開始    孫家就拼命刁難賈靜雯

    驗dna    不准拍戲    不准見女兒    跟賈要錢

    在在顯示並不把人當人看

    還好賈夠堅強

    我祝福她
  • -因果-
    -因果-
    潤絲精的話:
    相較於她之前搶別人老公
    當第三者的狠勁
    這算是另類的現世報
    我不會同情他們任何一個
    ======================
    +1
  • 恩    我覺得某人又借屍還魂    肥來了
  • 孫先生名下『只有』300萬財產
    不見得比較窮啊
    在『台灣』很多人為了避稅,財產都轉移到親戚朋友的名下,有的人還繼續開名車、娶嫩妻  =_=

    賈小姐婚後有一段時間沒有出來拍戲拍廣告〈孫家不要她出來拋頭露面〉
    孫家有給賈小姐娘家每個月的安家費
    所以孫先生認為他應該把這筆錢討回去,要求要分賈小姐的財產


    這對怨偶和王靜瑩那對有得比
    互相鬥來鬥去
    不知道是為了爭一口氣,為了$$$,還是真心愛孩子,要爭取監護權


  • 本來是很懶得插話
    不過來插一句吧
    每次s小姐都亂掰一推有的沒的
    就只是為了伸請我們偉大女性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
    法院是由證據去論定之
    不是在那出一張嘴
    更不是在那邊亂斷事實
  • justdoit!!
    justdoit!!
    假豪門! 沒氣度! 不尊重女性! 爛!
  •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有因有果
    自己選的男人
    自己負責了喔

    +1
    我也覺得
    她們兩人之間大家都是看表面上的
    誰知道真正原因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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