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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撞死人 友囂張當著警察的面繼續輾屍到斷肢.<天理難容>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08700/IssueID/20100513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台中巿街頭昨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死亡車禍。酒駕肇事的賓士駕駛撞死騎單車婦人後,竟找來七、八名黑衣人到場助陣,對警察叫囂、推打警察;其中一名黑衣人更是漠視公權力,不但囂張地駕車撞警車,還二度衝入車禍封鎖線、輾過死者右腿斷肢。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
令人髮指

警方調查,昨晨五時許,婦人黃惠卿(五十六歲)訪友後騎單車返家,在經陝西路、文心路口時,被駕賓士載女友的彭偉明(二十五歲,毒品、妨害自由前科)撞飛約五十公尺,當場頭骨破裂,右小腿被撞斷、飛離身體約五公尺遠,黃婦假牙、眼鏡、衣服散落一地,現場血跡斑斑。肇事賓士疑高速行駛,車頭嚴重毀損,煞車痕長達六十公尺,停車處距撞擊點達百公尺遠。
兩度開車衝撞

警方到場時黃惠卿已無生命跡象,警方隨即對彭偉明酒測,酒測值為零點零六毫克。他表示,前晚在女友家吃了一、兩碗薑母鴨,天亮酒退後才開車載女友外出,沒注意右側有單車騎士穿越馬路。彭偉明因未帶證件,當場打電話給友人張惟勛,請他幫忙帶駕照到場。
不料,張惟勛(二十七歲,組織犯罪前科)也帶著酒味到場,還撂來七、八名黑衣人,欲強行進入車禍封鎖線找彭偉明遭警制止,張竟嗆聲:「警察是多大、三小、幹你娘。」部分黑衣人還動手推警員,彭偉明等忙勸阻才平息。
但張惟勛不願善罷甘休,駕黑色轎車繞了一圈後直闖封鎖區,先撞倒安全錐、再輾過死者右腿斷肢,警方記下車號以無線電通報警網攔查,並以兩輛警車擋住車道,張惟勛離去後,黑衣人也一哄而散。十分鐘後,張惟勛二度開車重回現場,衝撞擋道的警車、再度輾過死者右腿斷肢加速逃逸。
家屬斥「惡質」

目擊的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人都撞死了,對死者及家屬一句道歉都沒有,還找人來挑釁,更可惡的是開車輾過死者屍體兩次,沒道德到對死者如此不敬。」
一小時後,張惟勛由友人開車載到派出所投案,他承認故意開車衝撞封鎖現場安全錐,聲稱「不知有輾到死者斷掉的腿。」張的酒測值達零點八一毫克,他辯稱原本沒喝酒,在友人載他到案途中,因情緒緊張才喝酒紓壓,警方雖在其友人車上發現數罐啤酒,但懷疑他故布疑陣,企圖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指出,車禍現場即聞到張惟勛身上帶有酒味,且目睹他有駕車行為,認為他說事後才喝酒是推托之詞,訊後依毀損屍體、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而肇事的彭偉明則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輾屍可囚5年

律師郭隆偉表示,開車輾過死者斷肢,觸犯《刑法》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妨害公務罪,最高分別可判刑五年;若警方將斷肢列為證物,張惟勛還另涉《刑法》湮滅證據罪,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
彭偉明的父親說,很少與兒子聯絡,不知賺什麼錢可以開賓士。警方則表示,彭、張自稱無業,但從兩人前科及背景研判,可能討債為生,將再調查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此外同夥黑衣人也涉毆打警員,將追查到案。

  • 亡者R.I.P. 

    衷心希望神明顯靈,讓台中的黑道個個不得好死!!  
  • 唉..........................
    除了嘆氣之外 還真不知道要說什麼.........
  • 天理何在;正義何在?

    倘若受難的是自己的親人…

    這樣也能進警局但交保…豈不〈氣死閒人〉!

    若往生者有靈…請別放過兇手們!
  • BABYHOME.
    BABYHOME.
    有黑道背景  有錢人  有勢力的人  有官員撐腰 就可以犯法能夠輕易脫罪.
    詛咒這些喪盡天良人 死無葬身之地.以及財產充公給被害人家屬.


  • 這就是台灣的警察和法律..

    欺善怕惡最會...

    比照之前女西施當場被武力壓制逮捕.

    這次黑衣人還能對警察動手.在開車輾屍.

    果然是欺善怕惡的最佳典範啊!

    叫人不失望也難.

  • 喝酒開車~本身就有問題了
    讓一個家庭破碎掉可惡至極
    應該也要抓起來~受到被撞的恐懼感~(來回兩次)
    反正快快抓起來啦~~危害社會治安
  • QWASZX
    QWASZX

    這個案子真的誇張到不行...黑社會就可以這樣嗎..
    現在治安壞到出門都很不安心耶..
    每天新聞出門不是被砍被殺就是被撞.走山..什麼的一堆.....
    真不知道身邊有保鑣的馬總統跟官員們可不可以告訴我們如何可以不要有恐懼呀...
    這裡是自由有法治的台灣耶
    不是沒法治的地方耶..
    竟然還會有這種扯的事發生..
     

  • realeric
    realeric
    摔過去 再等調職ㄇ

    這種人多的很拉


  • 真是的....
    真是的....

    我個人猜測這是多年沒有執行死刑的發酵作用之一

    因為幾年沒有死刑,殺人者並沒有殺人需要償命的威脅感
    所以即便犯下最大的惡,也不可能到需要償命的地步
    既然連償命都不可需要了,還有甚麼錯不能犯.
    反正最多就是無期,無期也還可以假釋跟特赦的可能
    如果有能力,後門也可能敲得開;
    如果沒有能力找到後門,只要堅稱自己當下精神有異....


    對於不犯法的人,償命的威脅感根本不存在
    但是對於一些本身就不尊重他人生命或律法的人,
    既然這種威脅感漸次削弱,那不在當下就用暴力或激烈手段解決問題/他人生命,
    對這些人來說,有可能才是對不起自己的


    唉,台灣的法律....





     

  • realeric
    realeric


    我想 過失致死應該連坐牢都不會

    跟死刑存廢無涉ㄅ
  •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的存在

    所以怎麼可以廢死刑壓

    說這種人有悔意

    我看也是假的吧!!!

  • 太囂張了
    更扯的是居然可以交保?
    人命這麼不值錢嗎?
  • 當下看到這幾個可惡的人在電視上囂張的模樣,真的很氣。
    而昨天有看到他們去上香了,至少有一點點良心發現,
    但還是很可惡,希望他們能慢慢瞭明白自己的錯誤和過分。
  • REALERIC
    REALERIC
    主要是因為新聞報很大

    倍酒嫁撞到重傷的不知道有多少

    皮皮脫產 不賠錢的更是不在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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