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 / 老師沒收手機,沒罪;家長到處告,沒用!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5/07 13:35"
(彭清仁報導)
由於手機已相當普遍,目前國中生幾乎是人手一機,除了電話連絡家人放學、補習接送之外,當然也有不少學生在上課時,彼此間傳簡訊聊天,或是玩手機遊戲。
新竹縣一所國中就傳出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依校規扣留保管一星期,但學生家長認為手機是上下課連絡家人必需品,屬私人財物,扣留一星期實在太久,因此氣得到警局控告老師侵占;而轄區員警認為屬學校管教的做法,因此不予受理,家長轉而向警政署投訴,讓這名警員也被調查可能面臨處分。
至於法界人士看法一致,認為侵佔罪的要件「是否具有據為己有的意圖」,老師沒收學生手機,只是為了管理學生的手段,並無據為己有的意圖,因此侵佔罪可能難以成立。
但法界人士也強調,警員的認定並無不當,只是如果對方堅持提告,警方可以受理後,將問題丟給檢察官,或是直接請示檢察官,不必擔責任。反而是教育單位受了這件事的影嚮,如果不早日訂出統一的罰責,將來老師在管理時,勢必會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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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講理的家長,還真是越來越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