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記曠職

我有一個朋友他公司的主管跟他說
他們那一組人放假放到26號
他回南部不久主管又臨時打電話給他
叫他回去加班一天加完那天在回去休息放假
有去加班的人都說本來是加班結果公司說是算正常班的薪水(沒加班費)
我朋友就沒去加班(為了一天北部南部來回跑肖ㄟ...)
後來我朋友還是想說放假到26號
他那組人都是放到26號
結果主管臨時要說變成正常班
就是那種晚上6點多你人還在南部
晚上7點多公司就打來救你去上班.....
說臨時變成正常班.....要開始上班了
他當然趕不回去
或許公司的人會把他們通通都打曠職
不過主管應該自先就先講好吧?
請問公司可以跟員工說放到哪個時候
後面再臨時修改的嗎?
他跟他家人都有事情要約了
所有行程都安排好了
公司突然這樣....
請問這樣是誰的錯?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