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付了斡旋金之後還要得回來嗎?

前幾天去看預售屋.
一時衝動就簽了十萬,
當初是寫斡旋金, 但是如果建商願意用我開的金額賣,
就自動轉訂金...
結果隔天就打來說OK.

結果經過這幾天的查訪,
發現房價和我們想像中的差很大,
也就是說買貴了.

所以現在想要再談談看,
看說能不能降價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 是不給了十萬已經不可能降價了呢?)

請問,
這十萬就要放水流了嗎?
還是有什麼機會或方法可以要回來嗎?
或是可以要回部份嗎?

如果要罵請大聲罵吧.
我也知道錯了,
買房子不是買菜.
要先做好功課, 也要多跑幾次才行.
唉. 十萬元啊~~~~
  • 一、你要以合約上你的出價去購買此屋,成交金額扣掉10萬元
    (不過過戶費代書費..等等,也差不多要10萬)
    二、若你不同意就算毀約,所以你是拿不回斡旋金的! 因為賣方已同意你的出價。

    下次要簽另一份不用斡旋金的合約
    這個部份我也吃過虧,只能買教訓。

     

  • 基本上是要不回來的,
    但如果你好好跟你的售屋員談談,
    或許有退部分的機會,
    可以試試、但不要抱太大希望,
    祝你順利囉。
  • 拿不回來喔
    因為斡旋的任務已經成功了

    為了讓損失降到最低
    自己要查合約或請教仲介若毀約該如何計算罰金
    若買貴的價差大於毀約該犧牲的錢
    那才有考慮的空間吧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