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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太小聲! 男子性侵判無罪

更新日期:2009/12/16 16:45

台中一名男子和一名未成年的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少女控訴她已說「不」,仍遭霸王硬上弓,這名男子一二審都被判刑,沒想到更一審時,高等法院法官卻認定少女可能因為害羞或害怕才小聲說「不」,改判無罪,有民眾說,既然已經說不了,哪有什麼大小聲之分。

這起性侵害敗訴的案件發生在台中,男子和女網友約見面之後,就發生了性關係,女孩子才17歲未成年,24歲的男子認為是在兩情相悅下才有進一步的肢體接觸,但少女則認為是被性侵,還強調說他當時有說「不」這個字,不過,高分院法官說,講「不」時太小聲,所以不算性侵害,男生女生對「不」這個字的解讀果然不同,有律師也強調,性行為發生的過程中,只要有一方說不,就不能用強制的手段,否則就是觸法。(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2/200912160365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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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有些法官的判決很有問題耶

而且性侵未成年 不是有罪嗎?
  • 好扯的新聞唷

    如果該當事人是法官的小孩的話
    他會判無罪嗎

    與未成年發生關係
    不是犯法的嗎
    這樣不用被關嗎
  • 台灣司法沒救了~
    台灣司法沒救了~
    台灣司法沒救了~
    台灣司法沒救了~
    台灣司法沒救了~
  • 台灣丁丁法官怎麼這麼多........
    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丁丁了
  • 剛看到這則新聞時 傻眼好久.........

    一直覺得是不是有什麼內容是沒報導齊全的

    高分院的法官欸........
  • 白癡才會單獨赴約
  • 我想可能是因為法官是男的
    以男的角度
    說不的意義是......不要停

    以前不是也有一堆例子
    明明女方是不願意被摸
    結果都無罪

    只能說司法不公
    以男性角度來看事件
  • 我很難理解....

    大聲和小聲有什麼區別?「不」字的意義會不同嗎?

    就算性侵判無罪.....

    那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還是有罪的吧!

  • 說不太小聲?! 那跟說把耳朵遮起來根本沒聽到有啥不一樣?!

    這種判決真的會引起公憤!!! (氣!)
  • 怎麼又是台中的法官

    三秒無罪...接著後來的性侵案件都是無罪

    唉~
  • 法官不是笨,而是非常謹慎。
    假如這案件有仙人跳的可能,就無法主觀將女方以弱勢受害者看待,一定要嚴格檢視女方的反應,推敲出女方是受害者或詐騙者。
    現在扮豬吃老虎的假弱勢實在太多,多次利用女兒被性侵來勒索金錢的母親也不少,涉世未深的宅男很容易上當被告,為一夜情而損失大筆金錢。
  • 我很懷疑當場有請女的在說一下「不」時,測她的音量嗎?
    聽到不聽到,是法官說的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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